獨家!和泰汽車今晚將宣布併購蘇黎世產險【中國時報/魏喬怡、丁世傑】

【豐林保險評論】

蘇黎世產險以前的名字叫做華僑產險(MOIC),是七、八零年代非常知名的產險公司,說他執產險界的牛耳也不為過,當時的董事長是陳益茂先生,他也同時是產險公會理事長,非常多的產險業頂尖人物都出自華僑產險,也是當時公認為最專業的產險公司,在那個時代就已經在操作所謂的國際型保險規劃,可是,在陳益茂董事長罹病過世後,華僑產險的母公司中華保險集團楊老闆對保險業也愈來愈興趣缺缺,就將公司賣給了蘇黎世保險集團。

蘇黎世保險集團取得了華僑產物的所有權之後,就開始了台灣第一家組織改組的產險公司,把一向傳統的功能性導向的組織改成了消費者導向的組織,所以就出現了個人性保險部、商業性保險部、工業暨國際性保險部等單位,取代了火災保險部、運輸保險部、意外保險部等,可惜這種改組在蘇黎世澳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在台灣卻沒有看到效果,今天蘇黎世台灣被賣掉一點都不意外,只不過和泰買了蘇黎世之後,要如何來經營這一家有著輝煌歷史的公司,且拭目以待!

產險業今年賠慘了 明年保費恐增【聯合報/孫中英】

【豐林保險評論】

前幾年很幸運的,台灣地區並沒有遇到侵害性的巨災,但是依據世界巨災發展的趨勢來看,可能很快台灣地區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災難,果然,今年一再破紀錄的火災與震災的不斷出現,所以也出現了破紀錄的保險理賠,除此之外,由於個別巨災的侵害性愈來愈嚴重,因此估計最大可能損失的概念與方法,也勢將出現新的改變,這些改變對於台灣保險市場都會產生新的影響,其中對於再保險費率的變動與再保險條件的調整,都是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總有3~5個颱風,不管是颶風還是洪水,所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尤其近幾年來,由於地球暖化嚴重,颱風的損害有巨大化跟難以預估化的傾向,以雨量來說,動不動就破記錄,一個鐘頭一百公厘的雨量,以前沒淹過的地方也會淹水,如果排水道又有點堵塞,幾乎大部分地區都會淹水。而今年的颱風季還沒開始,如果加上今年預期的颱風洪水的損害,商業性產險的費率恐怕真的很難維持囉。

保額要足 設計要巧【文:江朝峰】

財產保險若以投保對象來區分大概可以包括個人產險以及企業產險兩大類,其中在企業所安排的財產保險中,火災保險是最普遍的險種,然而除了少數大型企業有專人在處理火險投保事宜之外,多數企業在安排火災保險時對於攸關理賠權益甚鉅的保險金額的訂定,通常會以財產的帳務價值或甚至直接用向銀行貸款的金額來投保,但是由於火災保險的理賠採用的是分攤基礎,換句話講,是要看財產的實際價值與投保金額的多少才能來決定理賠的額度,其中如果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則無法按保險金額來理賠,等於無形中浪費了保險費,稱之為超額保險。而倘若保險金額低於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於損失發生時則無法獲得全額的賠償,就造成了所謂不足額保險的現象,所以保險金額是否足夠、適當,對被保險人的權益影響真是非常的大。

因此為了防止上述對企業不利的情形發生,應當經過審慎評估財產價值後才能決定保險金額。當然,實務上要估算出完全的足額保險是不太容易的。但儘可能去避免不足額保險的負面影響,則無庸置疑是企業產險購買者的責任。

 

一、財產價值隨時在變,保額應予修正

 理論上保險金額的決定乃以「實際現金價值」為準。所謂實際現金價值是指財產的重置成本扣除折舊後的金額。因為財產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是以補償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為限,折舊或自然耗材僅為企業經營成本的分攤,均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損失,所以在計算實際損失時,理應自財產的實際價值中予以扣除,因此實際現金價值也就成為一般財產火險理賠時,評估實際損失金額的標準。 繼續閱讀…

台東熱氣球 Panda高飛暖身【中國時報/莊哲權】

【豐林保險評論】

熱氣球季要開始了,熱氣球的保險規劃可以包括兩大部分,第一個是乘坐熱氣球的遊客,參與熱氣球活動的遊客,或其他第三人,這些人應該規劃熱氣球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其中乘客可以規劃乘客責任保險也可以概括包含進去第三人責任的範圍,但無論如何其保險金額的規劃必須要足夠,但因不知發生的預期傷亡狀態會如何,所以用單一限額式的方式可能會比較適當一點。

至於熱氣球本身,因為是可以移動的財產,不太適合用火災保險來規劃,尤其承保範圍可能包括到熱氣球的割傷或刮傷,可能也不是火災保險可以承保,所以用商業動產保險可能是比較適合,基本上商業動產保單除可包括鐵路、公路、航空或內河運輸及暫時儲存外,型態上亦可包含巡迴展示,出租使用及委託加工等,因其可彌補海上運輸保險及火災保險之不足,且在承保範圍上深具彈性,故為一般企業做整體性保險安排之考慮時不可或缺之險種。

砰!小黃「貪快」違規左轉 撞毀千萬超跑【TVBS】

【豐林保險評論】

這個車禍對開車的駕駛來說都是很有討論的價值,首先對小黃來說(或者對一般的自用車主來說) ,如果撞上超跑又是己方的責任,那就頭大了,因為光修車費就已經高達三、四百萬,還好人沒受傷或死亡,否則總賠款可能更驚人,但針對車損的部分一般的責任險恐怕也賠不起,因為強制汽車責任險不賠對方車損,任意汽車責任險的車損額度通常只有幾十萬,這個時候只有汽車超額責任險因為對人跟對車的責任合一,所以比較能夠承擔得起。

另外對開超跑的人來說,第一要考慮的是超跑有沒有保車體損失險,因為保費很貴,所以有很多超跑是只保責任險,如果過失在己方,那麼這一大筆修車費恐怕很有問題,而如果超跑是借來的,那麼就算它有保車體損失險,保險公司賠完之後可能會來向駕駛者追償,那麼借車的人也可能負擔不起,如果這超跑是租賃的,也要看有沒有保險?也還要看租賃合約如何規定?所以開超跑很時髦,不過保險沒規劃好也是很冒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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