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合企業多張保單【文:江朝峰】

一般而言,公司企業在買保險的時候,初期多會因為財產的陸續增加而陸續購買相關的保單,譬如企業的公務車、貨車、主管用車等,每添購一輛新的公司車通常就會投保一張新保單,等公司經營到一個相當的規模之後,這些公司車可能已達數十輛,保單也有數十張,每張保單不但到期日不同,投保的險種也不一樣,承保的條件更是五花八門,這種情況在實務上相當普遍,其不只造成管理上的困擾,就以成本的考量來說也很可能不太划算。再以火災保險來看,也有類似的情形,一家企業每增購一些設備就去投保一張火災保險單,其中有些保單包括火災、颱風洪水、地震等比較廣泛的保障範圍,有些保單卻可能只投保火災的基本保障;另外像保險金額的基礎也可能不太一樣,有些保單採用重置成本基礎有些則可能採用實際現金價值,加上到期日並不一致,特約條款也不盡相同,如果萬一有理賠發生,其間的爭議與糾紛恐怕在所難免。

上述這種情形在連鎖店企業最為明顯,因為不論是自營或加盟的連鎖店,從第一家店開始,由於地理位置的選擇,必定相隔一定的距離,因此財產之間也相對獨立,所以每一家店開業之後如果要買保險,就很容易變成各自投保,因此包括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現金保險、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汽車保險等各相關保險,有的店會保有的店則不會投保,就算已經投保的店家其保險額度、條件、保障範圍也應該都不太一樣,如此一來對於整個連鎖集團的擴展與經營就會增添一些不確定的變數,因此為了降低這些經營的風險,如果是新成立的連鎖企業,則可以第一家店的保險規劃作為基礎,往後陸續成立的自營或加盟店則可以用批加的方式加保到第一家店的各張保單中,到了年度續保時在整合成一張大保單,並且在次年度運用相同的模式繼續加保新的店,每年續保則重新檢視與整合。 繼續閱讀…

防車險詐保 產險業推風險儀表板【工商時報/黃惠聆】

詐領保險金在保險理論上是道德危險的一種,即積極性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其有別於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但都是保險業最承受不起的痛,也是所有被保險人的公敵,因為在嚴重時,據說保險公司的所有賠款中,道德危險就佔了兩成,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因為如此而虧大錢,也因為保險公司虧損,所以就會轉嫁到全體的被保險人而造成費率高漲。

當然道德危險的種類繁多,除了縱火、假報汽車失竊、醫療詐欺之外,最常見的還有以前轟動一時的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案件,至於假意外真自殺與謀殺被保險人事件則是時有所聞,以前更有發生過一連串的自己鑿沉漁船來詐欺保險金的案例,各種道德危險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想要完全根絕幾乎為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因為保險制度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保險界理當多花一些成本與時間來仔細處理,以消除保險的原罪。

產險網路投保成長率看增【工商時報/黃惠聆】

全球保險科技發展越來越熱門了,其中網路行銷因為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也開始允許部分簡單的險種可以上線。其實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以上的保費收入、約12兆台幣以上,有可能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

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曾經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現在初期上線保戶大多投保車險也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慢慢的各險種也會越來越被重視,而產險公司也會從不擅長做行銷,變成透過互聯網來擴大商機,另外目前正在發展中的保經代網路行銷更可能成為保險網路行銷未來大發展的契機。

如何分散企業巨災風險【文:江朝峰】

基本上,由歷史上的經驗可以了解,除了火災之外,企業最需要去管理的風險就是天災了,尤其近年來地球暖化的效應一直在持續發揮當中,表現在天災方面就是一年比一年嚴重,包括地震、颶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洪水、大冰雪等等都與溫度的變化是息息相關,而且彼此也會有一定程度的連鎖反應,因此在不久的未來,應該是會看得到一件比一件巨大的天災,也因此對於可以分散與平衡這些巨災的保險制度,其實也應該要愈來愈受到重視,而這也是真正保險制度的精隨所在。

因為保險是在幫助你移轉你所無法負擔的風險,而不是去解決你可以承擔的風險,所以一家企業若能正面看待企業保險的規劃,去了解其條款結構、規格設計、保險與險種的規劃、甚至與所可能面臨的風險之間的關係,那麼這家企業必定可以在長久或永久經營過程當中,不需擔心公司遭到巨大風險的破壞。

當然,除此之外,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承擔巨災的壓力也會愈來愈大,因此對於巨災風險的經營哲學也相對變得非常重要,例如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世界鉅富巴菲特的事業軸心中,保險曾經佔有非常重要的部位,而且經營得非常成功,此乃由於巴菲特先生對於風險的看法常常迥異於一般人。

例如911事件發生後,全球的保險業對於飛航的恐怖主義風險是猶如驚弓之鳥,但是巴菲特先生卻認為,當時正值全球各國政府最恐懼恐怖份子的時刻,各種維安措施一定是最高規格,所以此際才是最安全的時候,事後證明當年巴菲特先生對了。而且在好幾次巨災橫行的時候,巴菲特先生都獨排眾議來承擔風險,這些都是非常特別的看法,不過在2009年的金融危機之後,巴菲特卻要淡出巨災再保的行列,或許是再保險對價不足,也可能是牽涉到系統性的風險,不過至少這證明了巨災風險的可怕與亟需分散的特性。

體感溫度驟降猝死!200萬保險金一個原因拿不到了【好險網/李瑞瑾】

意外險在理賠時最大的困擾就是去探究事故的原因是不是意外,而其中就會常常用到主力近因原則來加以解釋,譬如說駕車撞到石頭引發心臟病,因而造成車禍而車主死亡,其主力近因為駕車撞到石頭,所以並非疾病引起即屬於意外的範疇,但是若駕車時心臟病發而引起車禍因而死亡,則其主力近因為心臟病發,因此不能視為意外。

同理,如果被保險人因為想要抓賊,卻又因驚嚇過度而引起心律不整,造成心臟衰竭而死,則是否為意外事故?極易引起爭議,目前有判例顯示因法官認定此係意外事故,並要求保險公司應依約理賠,但對於原保險公司拒賠的態度已引起負面的保險情緒。所以對於保險公司的少數理賠人員匠氣太重,常常不去顧及保險真正深度互助的精神,喜歡興訟來卸除自己的責任,或假意為能有更清楚的判例,而傾向以法院判決為理賠之手段,實不足取,其造成保險制度的負面向效果真是得不償失,這也是產險業在經營意外保險時要特別注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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