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地區個人性保險業務當中汽車保險係消費性產險業務的最大宗,其中除了透過汽車經銷商的業務來源之外,真正接觸消費者的汽車保險業務已漸為保險公司所重視,個人傷害與責任保險也已成為兵家必爭的目標,唯潛力非常大的住宅保險業務,一直無法有效地推廣,其中原因當然非常複雜,但一般民眾要承受的事實是:每年台灣地區會發生近兩千起的火災,造成數十億的財物損害;每年有數萬次竊盜案件,數千次地震(大部分為無侵害性的地震),還有颱風、洪水、土石流、龍捲風等事故的威脅。當然台灣地區也有所謂的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而且有超過34%的住宅(2016年底) 都投保了所謂的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這個險種形成的原因係一般民眾購屋時多須向銀行貸款,為因應銀行保障本身債權的要求,而透過銀行放貸行員,向保險公司投保與貸款年限及金額相同的保險,這樣的操作模式缺點已如前述,其實對銀行而言如果貸款戶的保障不足,也是對債權的保障不足,所以銀行也應該採取相關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綜前所述,若要推動居家綜合保險,最重要的除了必須解決民眾擔心保險費的負擔的問題,除此之外也會有一些相關的問題必須加以解決,茲分述如下:
一、稅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每年報稅時,若是採取列舉申報,每人有24,000元的壽險列舉扣除額,此機制係為鼓勵一般民眾對自己或家人的未來經濟生活保障預作準備,其實也是社會安全與福利重要的一環,當然更是壽險業務發展的推手。但同樣負有保護房產功能的居家綜合保險,卻無這項機制的考量!如果居家綜合保險可以享有一定的稅額優惠(如一萬元列舉扣除額),則一般民眾在可選擇繳稅或保險的情形下,相信對能完整保障民眾天災地變的居家綜合保險的發展會有非常正面的激勵作用。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