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地震險總額上限 拉高至1,200億元【經濟日報/林勁傑】

由於921地震的影響,台灣終於實施了住宅地震保險制度,不過考慮到多方的困難與問題,所以將住宅地震保險附加在住宅火災保險之下,由一般貸款戶在貸款時由銀行要求來投保這張保單,因此這張保單並不是民眾自發性的投保行為,所以雖然說已經有約三成的投保率,但是由於其在火險部分,建築物仍有不足額保險的限制,動產部分也有折舊與限額問題,加上地震險的部份只有全損才賠的設計,整體保險規劃保障性非常的缺乏。

提高保障額度雖然立意良好,其實想要讓這張對台灣民眾而言最重要的保單能夠真正發揮它的功能,就是要有誘因讓民眾願意主動去了解與規劃自己的居家保險,而想要達到這項目的,如果能將居家保險的保險費列為每年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之一,就像壽險保費可以有每年NT$24000的免稅額一樣,那麼居家安全的觀念才有可能被發揚與推廣。

人事保證保險VS.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文:江朝峰】

很多企業都有實施員工人事保證制度,保證人需對於員工侵害公司權益之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然而現今社會上班族找尋家屬以外的保證人不易、也不願意積欠人情壓力,同時對於企業人事單位而言對保作業也是龐大的負擔,另外,相關法令的修正也讓傳統人事保證作業產生困難,舉例而言,根據民法第756-2條規定,保證人的賠償金額以「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而實際上員工不當行為造成對企業的損失可能遠高於當事人年薪,因此恐有保證差額的風險。又如第756-3條規定,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3年;逾3年者,縮短為3年。因此,員工每3年需重新尋得保證人同意,而企業每3年需再重新對保1次,對雙方而言均相當不便。

企業若採用保險取代傳統人事保證制度,可由員工同意後納入整體人事保證保險計劃,並比照勞健保每月自動扣取保費統一繳交給保險公司,報到或離職時亦可比照團保方式每月申報,公司毋需負擔額外保費成本。倘若企業短期尚無法取消現有人事保證保險制度,亦可採取雙軌制,尊重員工選擇自行決定找尋保證人或加入人事保證保險方式二擇一辦理,逐年再進行轉換。

當然企業也可以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不過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險只能解決部分的問題,進一步分析,員工誠實保證保險與人事保證保險最大的不同,就是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只有承保員工不誠實行為所造成企業的損失,譬如說挪用公款或竊取公司財物,至於人事保證保險則除了員工不誠實的行為之外,還包括了員工因為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公司受到損害,例如員工操作公司機具卻因為打瞌睡而造成機具毀損的情形;另外還有一項很重要的承保範圍,則是員工執行公務的行為造成侵害第三人,導致公司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例如員工用火不慎引發火災延燒鄰屋,此時公司即可能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一般咸認,當企業老闆與人資主管慢慢接觸了人事保證保險之後,不久的未來人事保證保險將全面取代員工誠實保證保險與保證人制度。 繼續閱讀…

「不知道害怕」 47歲女店員60秒2度抗搶匪【奇摩新聞/吳宇雅,江昀蔓,顏睿陞】

超商的現金幾乎都有投保現金保險,所以再有正義感的打工學生也不應該奮力抵抗而造成遺憾,所謂現金保險係屬於犯罪保險的一種,可以包括運送中現金:在保險單載明之運送途中遭受竊盜、搶奪、強盜、火災、爆炸或運送人員、運送工具發生意外事故所致之損失;金庫現金:在保險單載明之金庫或保險櫃保存中遭受竊盜、搶奪、強盜、火災、爆炸所致之損失;與櫃檯現金:在保險單載明之櫃台地址及範圍遭受竊盜、搶奪、強盜、火災、爆炸所致之損失。

不過現金保險的保險標的卻又可以包括到有價證券、貴重金屬等等,例如安琪公司某日遭竊,保險櫃被破壞,而其櫃中30餘萬現金及500萬未劃線支票皆不翼而飛,報警處理後,確定為失竊,該公司保有現金保險並附加有價證券之損失,因而獲得保險公司的全額理賠,後因支票止付得當,損失得以降至最低程度。因此銀行的金庫被盜也是可以用現金保險加保金庫黃金而獲得保障。

「神鬼女會計」A走台北律師公會6098萬 判7年刑定讞【聯合報/王宏舜】

「內神通外鬼」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就必須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謂「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其中不誠實行為可以包括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這些不誠實行為中最常見的就是挪用公款,因此企業中有機會保管、處理與金錢有關的各級主管與員工都是首要投保的對象,諸如會計、出納、財務人員、收款人員,甚至財務主管,或者像金融機構中幾乎人人都碰得到錢,也都有挪用公司錢財的風險存在,尤其當員工個人財務狀況出問題的時候,在沒有適當的開導時即可能誘發犯罪動機。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達年餘,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企業車隊保險規劃原則【文:江朝峰】

在企業當中為了業務需求,或多或少都會以公司名義購買公司車,但部分企業對公司車並未主動管理而造成企業無法預估的開支,甚至對使用公司車的主管或同仁造成了困擾,其實有些公司車日常使用機會多,相對發生事故的機率也高,所以在企業產險規劃中,車隊保險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而目前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規定,所有汽機車一律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因此有些企業誤以為已經有了強制車險就夠了,整體車隊保險的規劃就不是那麼重要。事實上強制車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車禍的受害人而非駕駛人,所以對於汽車本身與駕駛人的損害以及對他人財產的責任,或者因為過失而引起更高的賠償金額都不在強制車險的保障之內,而這些風險若未經良好的規劃,則對企業將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困擾。而目前各產險公司所提供的汽車保險可以選擇的險種雖然大同小異,但是公司車的保險承辦人員在投保時原則上最好能特別注意下列幾項:

1.不同車種適用不同車體損失險

目前車體損失險概分為甲式、乙式以及車對車碰撞損失險,汽車狀況不同就應該選擇不同的投保方式,譬如車子越新、車價越高、保養得越好、高級主管用車,應選擇承保範圍比較廣泛的甲式車體損失險;但如果對車子防護能力比較強,如有車庫、司機,則可以選擇乙式或車碰車,至於使用頻率高或對保險比較依賴的公司車應採用免自負額的方式;相反地,依據企業經驗肇事率低的公司車則可以提高自負額來節省保費,至於車子太過老舊(至少五年以上)、價值不高或車子本身性質不太怕刮損(如小貨卡),則不需投保車體損失險。 繼續閱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