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產險公司【文:江朝峰】

下半年開始,各企業的產險續保熱潮即將展開,各企業的保險承辦正忙著準備資料,更新投保的金額,並且重新檢視各項保險的適度性,在完成包括商業火險、產品責任保險、公共意外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等各險種的基本準備工作之後,接著就必須跟有意願承保的保險公司展開協商報價與談判的流程。

當所有保險公司把相關報價以及承保條件提供出來給保險承辦的時候,開始要傷腦筋的便是應該選擇哪一家或哪幾家保險公司,如果依據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大小區分,似乎大就是好,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規模越大則理賠能力越強,但事實也未必如此,因為保險公司規模雖然夠大但服務與保險理念不是非常的正確的話,也可能代表仍存在很多拒絕的空間,因為保險條款異常複雜,甚至專業律師都無法保證保險契約的相關規範能夠完全的理解與解釋,而從歷史判例與經驗法則中去爭取相關的權益又不是一般保險承辦能力所及,所以萬一選擇了規模大但保險理念差的保險公司,其實未享有利益之前可能先蒙其害。

另外最常見的便是以「關係」作為決定保險公司的依據,譬如如果企業高階主管的親戚朋友到某保險公司任職,則該企業就可能由這一家保險公司承保或參與共保,這種做法在以往似無不妥,因為既可以顧全關係又可以得到保障,但是近年來由於各種天災與新興風險越來越難以控制,加上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就可能發生不重視風險管理的保險公司喪失清償能力的情況,以一般用語來說就是「倒閉」,雖然政府主管機關為了怕影響保戶權益而成立了保險安定基金,在發生保險公司倒閉事件時由安定基金來彌補與保障保戶的損失,但以其他國家類似的經驗顯示,安定基金通常會有限額賠償或打折退費的措施,因而無法完全保障到保戶的權益,所以選擇保險公司時如果單純以關係作為考量,可能不是一個好的決策。 繼續閱讀…

寵物險有待推廣 投保率僅10萬分之3【聯合報/孫中英】

附加車內寵物意外保險,但若因為寵物發生意外可以領一筆意外險保險金(若太高),恐怕還是會引起道德危險,而若是只有意外醫療,保障可能太小,投保的意願應該有限,以後或許又變成贈品,基本上寵物保險在台灣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但是以前一直沒有人投保,其原因當然非常多,以前沒有把寵物主人最在意的醫療範圍加保進來應有相當大的關係。

目前已經突破相關障礙開始銷售寵物醫療保險,不過產險業的行銷能力並不是很強,所以到現在為止寵物保險仍然不是很普遍,其實寵物保險,主要是在保障寵物因為疾病與意外造成的醫療費用,而寵物的老年化的醫療費用這一類費用負擔一定會愈來愈重的,而如果因為費用太高而造成無法幫寵物治療,對這些飼養寵物的飼主應該會是相當的遺憾的事情,因此在世界各國愛護寵物的國家,對於寵物的這種需求一定會利用寵物保險來解決這個問題。

健保大樓十層樓高鷹架滑落 民眾:以為放鞭炮【東森新聞】

施工廠商在施工地點因為施工不慎造成意外事故,而引發人員傷亡時有所聞,其中一種情況是造成自己施工員工的傷亡,譬如建築工人未綁安全帶自工地高處墜樓身亡;另一種情形則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如路人或訪客的傷亡,當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都會由有關當局來釐清責任,該由誰來負起刑事、民事的相關責任。

另外對於事前的風險管理與損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卻是多年來一直不見大幅提升,以至於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實就是要求建築工人綁安全帶的動作都常常無法確實要求,更何況每一項施工都要求必須符合安全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則至少在保險的保障方面就不應該太斤斤計較,無論是工程僱主責任保險或是工程第三人責任保險,都應該投保每人五百萬到一千萬的工程責任金額方為足夠,也才是個負責任的施工單位。

產險行銷之市場區隔概念【文:江朝峰】

所謂市場區隔(Market Segmentation)乃指將整個大市場(Whole Market)分割成數個次級市場(Submarkets)或分隔體(Segments),使每一次級市場或分隔體在所有顯著特性方面趨於一致。

市場區隔除了可讓賣方更能辨認和比較行銷機會之外,也可根據不同的市場分隔體對行銷反應之差異,分派行銷預算,並令賣方對其商品及行銷訴求適予調整,進而發展不同的行銷策略。根據市場區隔可設計出消費者真正需要的商品,把握消費者的心理予以滿足。

另就現代行銷的整體觀念來看,可經由市場區隔之深度,更有效地顧及通路的決定、商品的設計、促銷方式的決定、價格的訂定等,進而更有系統地使行銷工作得以展開。

市場區隔的因子包括;家計因素,如家庭人數、職業、所得等;個人因素,如年齡、性別;心理特徵因素,如人格特性、智慧程度;行為型態因素,如品牌偏好、社會地位;行銷環境因素,如競爭情勢、配銷通路;地理因素,如城鄉、氣候、人口密度等。依據上述因素做為區隔變數,將整個大市場區隔為幾個不同型態的市場,設計出相對應的產品及行銷組合、以求滿足這些區隔市場中的消費群,達成銷售目標。

我國產險業向來較少運用市場區隔的概念,而多以相同的保單(商品)銷售予全部市場。其實不同的消費族群對保險保障或附加價值的需求不盡相同,如城鄉的居民對居家綜合保險的需求可能差異相當大;收入高低、社會地位也會決定汽車責任保險金額的高低,因此,想要更廣泛而深入地占有保險市場,必須對市場區隔有進一步的研析。

保險法將大修 投保即生效【工商時報/彭禎伶】

新聞最喜歡譁眾取寵,保險法本身都不到百年的歷史,哪來的近百年未修!其實中華民國保險法是於1929年12月30日由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82條。制定之初,大量借鑑於法國保險法、德國保險契約法、日本保險法、以及加州保險法,後歷多次修訂,包括1963年修正公布全文,形成現行條文共178條。而最近一次修正是在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2351號令修正公布第 107、125、128、131、133、135、138-2、146-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7-1  條條文。

不過若以修正的幅度來看,這次可能的修法應該是史上最強無誤,而其中一些規定將會令市場規則大變,而跟著修改的公司法規也會非常的巨大,光以諾成契約來看,都要改成契約一經約定即可生效而不以收受保費為準,那壽險會造成的影響就會非常的大,至於產險的見費出單是不是就會喊卡?就不知市場的因應之道如何?再看其他修改的部分,相信明年會非常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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