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險應多考慮自負額的運用【文:江朝峰】

一般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通常都沒有充分運用「以最低成本換取最大保障」的原則。例如我們理應不會因為原子筆遺失或鞋帶破損而去安排保險的保障,但我們平常購買的商業保險中,卻常包括了這些微小的經濟損失。

其之所以如此,也許是因為越容易看見或接觸到這些小損失,大家就越能察覺危險的存在;也可能是因為想到保險就覺得應該得到全部的賠償,而忽略了成本付出的多少;更可能是根本不瞭解成本與保障的對價關係所致,因此許多聰明的企業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會突然變得不太聰明。所以站在企業的立場,除了應該深入瞭解與安排保險商品外,更應該把握保險最重要的購買原則──以小而確定的成本(保費)去換取大而不確定的補償(賠款),而不是以小而確定的成本去換取小而不確定的補償。

在確定上項原則後,保單自負額的主動規劃與運用便顯得非常重要。所謂自負額就是指每一次保險事故發生所致的損失,由被保險人先自行負擔的金額。自負額的設定除了有效節約企業的保險成本外,另因小額損失已由企業自行吸收,故可減少企業索賠的行政成本,同時也相對降低了保險業的理賠成本。又因企業必須自行承擔部分的損失,因此必致力於損失預防與損害防阻的措施,因而降低企業遭受損失的次數與嚴重性,形成企業與保險業互蒙其惠。再者自負額的主動運用常是企業正視風險管理的啟端,而讓企業對所有風險的掌握更加具體與確實,因此,自負額的規劃在保險實務上實在是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以火災保險而言,設若企業願意重視自負額的運用,則可視本身資產大小、危險狀況與準備基金提存情形,來設定自負額,那麼除了可節約保費成本之外,由於自負額度內的損失必須由企業自行承擔,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就會更加重視,也因此損害發生的可能性將大幅降低,另外對自負額運用而節約的保費也可以提存成災害準備基金,在保險期間內如果損害防阻得當,則在準備基金累積提高的同時在下一個保險期間可以再適度提高自負額度,從而產生正面的良性循環效果。 繼續閱讀…

產險網路投保 銷售不如預期【工商時報/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事實上,台灣網路行銷已經落後其他國家一大截,原因無他,第一、慎重而已,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日前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以前在台灣的保險歷史上,以往僅有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可以從事業務招攬工作,一直到業務員合法化之後(After 1992),在保險業務統計上才出現直接業務的統計數字,目前我國產險業的行銷通路主要分成業務員通路、保險經紀人通路、保險代理人通路。

網路行銷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但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卻完全沒進度,之前受到保險法、電子簽章法層層約束。埃森哲分析,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1年,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保費、約12兆台幣,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而台灣的進度緩慢會不會是沒有經紀人的參與,失去比較空間所致,值得觀察。

八仙塵爆 5,000萬責任險不夠用【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遊樂園又刺激又好玩,但相對的發生事故的機會也會比較高,所以各類型的遊樂園都會考慮如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這也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目前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當然如果主辦單位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發生了意外事故,主辦單位就只能自掏腰包來賠償了。

至於理賠金額方面,每次事故理賠上限,這次八仙的意外事故,雖然合計有5000萬元,但是因為受傷人數實在太多,理賠金額相對就很少了,所以針對類似遊樂場所、百貨公司等人潮匯集的場所,應該要特別注意一次事故的保險金額,那麼每張保單每一事故的保額應該提高至一億以上,如此一來,就算發生了不幸事故,保險至少能派得上用場,而對死傷的民眾也才能稍有彌補。

保險安排建議書(Insurance Arrangement Proposal)【文:江朝峰】

保險安排建議書(Insurance Arrangement Proposal)可概分為兩類:一是針對尚未安排過保險的企業,依其特性安排適合該企業的險種及條款,另一則是為已有保險但未臻完善的企業,列舉其現有保險的缺點,並介紹改進之法。

無論針對原有保險的缺失或做全套的保險規劃,保險安排建議書的撰寫至少都應注意下列四個一般性問題(Four Gaps Problem):

 

 (一)金額問題(Amount Gap)

財產保險可概分為火災保險、運輸保險、汽車保險及意外保險四大類。其中火災保險的理賠採分攤基礎,因此常產生不足額保險的問題。為防止不足額保險現象的產生,資產價額常須經過審慎評估後始得決定,同時再配合部分特約條款的輔助,方能使不足額保險發生的情形降至最低。另外亦應視企業的需求而選擇實際現金價值(Actual Cash Value)或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作為釐訂保險金額的基礎。運輸保險中一般企業大多僅用得到貨物運輸保險,該保險屬定值保險,基本上僅須注意發票金額及加計成數是否正確即可。而汽車保險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因係統一採用重置價格表與固定比率折舊,所以沒有該問題的顧慮。意外保險與汽車責任保險則必須注意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Limit of Liability)是否足夠,且須因應社會環境的變遷隨時加以調整。另外工程保險則常因追加預算而必須調整保額。

(二)範圍問題(Coverage Gap)

財產保險規範承保範圍的方式,可分為列舉式及全益式兩種。企業應依實際需要,在成本效益原則下選擇適當的承保範圍,譬如股票上市公司應考慮營業中斷保險;有產品設計錯誤之虞的企業,應在產品責任保險中明定該項承保範圍;營業性質包括至客戶處所服務的企業,則不能僅購買公共意外責任險。諸如此類,在承保範圍的安排上若不能針對客戶特性而安排,遲早會因承保範圍不適宜而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 繼續閱讀…

意外險 職場新鮮人必備【經濟日報/陳怡慈】

【豐林保險評論】

傷害險(意外險)這塊市場在經過產險業的洗禮之後,目前幾乎可以稱之為相對成熟的市場了,而且保單的內容富饒變化,因此除了意外死殘之外,對特定的意外事故因為其發生的機率比較低,所以早就有加倍给付的設計,甚至某些特定事故(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都可能達到10倍的给付了。

不過以上是針對一般人士的意外險,至於對特別領域的意外險則少有保險公司有興趣,例如特殊職業的人士包括空中飛的、海上跑的、特殊活動等,想投保都還很難找到願意承保的保險公司;另外譬如年紀特大的老人,大概也買不到保單:還有想一次買高額一點的有錢人也可能找不到保險來適合資產管理的需求,當然目前只有極少數保險公司可以提供這些另類的保障,這也應了一句話:愈需要保險的人愈難買到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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