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福德國小工程意外…怪手突墜樓 受困駕駛命危待救援【聯合報/廖炳棋】

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件時有所聞,營造公司在施工地點因為施工不慎造成意外事故,而引發人員傷亡,其中一種情況是造成自己施工員工的傷亡,譬如建築工人未綁安全帶自工地高處墜樓身亡;另一種情形則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如路人或訪客的傷亡,當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都會由相關當局來釐清責任,該由誰來負起刑事、民事的相關責任。

但是對於事前的風險管理與損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卻是多年來一直不見大幅提升,以至於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實就是要求建築工人綁安全帶的動作都常常無法確實要求,更何況每一項施工都要求必須符合安全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則至少在保險的保障方面就不應該太斤斤計較,無論是工程雇主責任保險或是工程第三人責任保險,都應該投保每人一千萬以上的工程責任金額方為足夠,也才是個負責任的施工單位。

企業參展風險與保險規劃【文:江朝峰】

目前台灣每年在全省各地皆會有各種型態的展覽,包括大家所熟悉的資訊展、汽車展或機械五金展等。

以台北世貿為例,每月都會有不同的展示主題,也都有一定的家數及規模的廠商參加展覽;這些廠商為了拓展商機,除了針對本身的產品陳列展出外,也有可能向其他廠商租賃或商借設備,希望藉此機會展現公司最好的商品與服務,不過在此同時,企業就會遇到跟平常不太一樣的風險。

譬如說為了將展示用的設備或貨物從辦公室或是工廠運到展覽會場,在運輸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交通事故、竊盜、貨物掉落等狀況,這些意外事故極有可能會造成展覽貨品嚴重的損失。

另外在安裝、佈置過程中也可能因為貨品掉落而造成損壞、破裂、故障等等之損失,至於在展覽會場的展示期間,參觀人數眾多,在人潮擁擠的狀況下,也可能發生民眾偷竊展示品或是因為推擠造成貨品受到破壞,甚至因為發生火災而造成展示的設備與器材毀損。

還有些設備可能向其他廠商租借而來,這時候面臨到展覽期間可能遭到毀損、破壞、竊盜等等損失,就要考慮到保管貨物或是設備的責任問題。

其實參加各種展覽對一般企業而言都不是一件日常的業務,所以對整個參展中包括展示商品設備的運輸或是展示過程都會比較陌生,也因此會暴露在種種難以預測的危險當中,因而參展企業應該藉由種種事先的防範措施,使參展品的可能損害減輕至最低程度。

比如說運送過程中應該依據參展設備與貨物的特性,注意防震、防銹、防潮、防漏、防火、防爆等問題,如易碎品須加襯墊,易銹貨品應塗防銹油等。 繼續閱讀…

強颱防泡水2/全台1%車主「這樣保」才有理賠 達人傳授愛車淹水處理方法【周刊王/|劉芯衣】

颱風季節,因為淹水導致許多車輛瞬間成了泡水車,產生的維修費用令不少車主荷包大失血,通常產險業這會建議車主可以投保「汽車天災險」,減少愛車因遭受淹水等天災造成的損失,進一步來說,「天災損失」在甲、乙、丙式車體險中都是屬於「除外不保事項」,也就是說因暴雨淹水或颱風導致車輛毀損,產險公司都是不會理賠的。

其實所謂「汽車天災險」,包括了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等天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害,保障範圍包含了因為颱風或大雨積水造成車子泡水、車內零配件受損等;另外常見颱風來襲,強風吹斷路樹砸壞車輛、暴雨引起土石流掩埋了汽車,也都在保障範圍內。

鬼門開前中寮「石龍宮」突起火!民俗專家曝3可能原因:1個月連燒3廟【三立新聞網/潘靚緯】

每年台灣會發生數千次火災,任何企業、機構、住宅都有機會發生火災,包括廟宇,只是不知道火災什麼時候發生?如何發生?發生時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火災卻是必定發生,火災如果一定會發生,那麼當初所投保的火災保險就是明確的決策了,只不過這一張火災保險單保險嗎?依據歷年來的經驗,火災保險單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在保險金額的設定了,換句話講就是理賠時會發生減額理賠(不足額保險)的現象。

之所以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主要是因為火災保險單規定,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則理賠時將依其不足的比例攤賠,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投保時就依據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來投保,那麼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但實務上的最大問題是,一般企業投保時都不知道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都只以財務部門所提供會計帳冊上的取得成本與其折舊方式來計算投保金額,所以,結論就是幾乎九成的企業保險金額都有問題,所以規劃企業火災保險第一要務就是釐訂適當的保險金額。

如何防護企業保險權益【文:江朝峰】

對保險的購買者來說,如何以服務為選擇的關鍵,實為未來保險市場演變的最重要趨勢,很多企業的保險承辦總是藉口說對保險不了解,所以在選擇保險顧問、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時,只能以價格做為唯一的標準,況且以後也不一定會由該承辦繼續辦,因此選最低價就沒錯,但這個邏輯顯然會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因為保險的報價可以暗藏玄機的地方非常多,所以表面上看到的低價可能不是最低價。

除此之外,保險的附加價值才是最重要的重點,而保險的價值基本上不外乎專業、誠信、服務。而這三項基本價值是任何承辦從與保險顧問(可能是保險公司業務員或保險經紀人)接洽的會談中可以充分了解的,如果還無法完全判斷,請這些各公司的保險顧問們同時做一次一個鐘頭的簡報,讓他們彼此過過招抒發己見,再不明瞭也就明瞭了。

除此之外,這幾年產險業的競爭已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了,費率的下殺幾乎讓保險公司招架不住,事實上目前的費率競爭也幾乎到了底線了,如果費率再無止境的下降,甚至消費者都要質疑萬一發生了事故,保險公司會理賠嗎?因此產險業者都有共識,應該把競爭的重心轉到非價格的因素,其中對保險公司的申訴率,當然是值得消費者投保前做做功課的一項,不過運用統計資料通常要小心,首先件數與比率的關係必須加以釐清。第二,申訴的內容應該再細分,否則百萬賠案與百元誤會的申訴站在同一個基準,也可能會失衡了。

最後,各險種的狀況可能會差很大,一件千萬火險賠案絕非幾天內可以調查清楚的,所以主管機關在提供申訴資訊時,應該更為完整的進一步主動分析,如此消費者才有例可尋,當然話說回來,畢竟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是保險契約兩造相對的當事人,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永遠都是弱勢,要期待保險公司(或其業務員)可以公正無私的幫保戶爭取理賠權利,無疑是緣木求魚,所以如果消費者能夠選擇夠專業服務強的保險顧問或經紀人,來協助處理所有保險相關事務,或許這才是制度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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