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經紀人能提供較佳服務品質的理論佐證【文:江朝峰】

對於產險經紀人是否能提供較佳服務品質?根據相關文獻,這是屬於產品品質假說,而其理論基礎在於保險經紀人是能提供較佳的服務品質,此服務品質亦可就供給面與需求面的角度予以分析,供給面觀點的產品品質假說,係著眼於產險經紀人能提供保險公司風險評估的優勢服務;需求面觀點的產品品質假說則是立基於保險經紀人能提供給顧客較佳的服務品質。

Joskow (1973)指出,採用直接簽單制度使保險公司整體付出的簽單成本比較低,因此認為採用保險經紀人制度是比較沒有效率的。Cummins and VanDerhei (1979)進一步指出,若以處理賠案的角度來看,間接銷售模式的保險經紀人制度應能提供較佳的專業服務品質。另外,Mayers and Smith (1981)認為保戶向保險經紀人投保將能夠有效的控制保險公司違約風險的情況,此乃保險經紀人將相較保險公司的直接業務人員具有一個相對的優勢,即他們的專業知識可以有效的協助被保險人來處理賠案,並且若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不佳,保險經紀人亦可於保戶的契約到期時將其業務轉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

Etgar (1976)則從保險配銷制度中服務績效的觀點來探討不同的配銷制度在服務品質上的差異。Etgar指出,代表間接業務的保險經紀人制度於風險分析與賠案的處理上將較直接業務的銷售模式具有優勢,故保單持有人認為保險經紀人人應具有較高的服務品質。Pauly et al. (1986)則認為造成保險經紀人制度與直接簽單制度在費用率上的差異,是導因於間接業務的保險經紀人制度能夠提供較佳的服務品質。Berger et al. (1997)則就成本效率的觀點指出,採保險經紀人制度的保險人有較低的成本效率,其原因乃是保險人補償保險經紀人提供較佳服務品質的結果。此外,Barrese and Nelson (1992)亦認為,保險經紀人能獲得較高的利潤補償,乃因保險經紀人能以較佳的服務以及較有效率的方式來處理保單持有人與保險人間的衝突。Posey and Yavas (1995)認為,由於保險經紀人相較於顧客具有較佳的保險專業知識,因此便能協助顧客尋找適當的保險公司投保。Cummins and Doherty (2006)、Trigo-Gamarra, 2008與Eckardt and Räthke-Döppner (2010)等人指出,保險經紀人可提供顧客的服務,包含提供專業能力、投保金額建議等諮詢服務。

寵物不是「物」 狗咬死狗 飼主判賠17萬 【自由時報/王定傳】

自己飼養的狗咬死別人的狗,其實就是一種個人的責任,所謂個人責任保險主要是承保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造成對他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任何個人或家庭都可以將自己或自己的所有物 ( 動物或靜物 ) 或可能造成損害他人利益的責任風險通過投保個人責任險而轉移給保險人。譬如說參觀博物館,不慎將價值不斐的展品摔破因此就有對博物館的賠償責任,或者帶寵物狗狗外出散步,卻咬傷無辜路人,這些都是個人責任保險的賠償範圍。

一般來說,個人責任並沒有很受到重視,也很難喚起民眾的投保意識,以目前的案例來看賠償的金額也不高,賠償的機率也很低,所以在業務的推展上並不是很成功,因此產險業常常會將個人責任保險與傷害險綁在一起出售,不過如果可以將各種不同的個人責任結合成綜合個人責任保險,包括一些職業個人責任、運動個人責任(如高爾夫球員責任險),或許在行銷上會比較容易些。

高雄燁聯鋼鐵爆炸狂燒「7萬公升油槽」!消防13個分隊到場灌救 【ETTODAY/吳奕靖、吳世龍、鄒鎮宇】

就算是鋼鐵廠也會發生火災,其實火災是任何企業經營上最大的意外之一,而任何企業都有機會發生火災,只是不知道火災什麼時候發生?如何發生?發生時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火災卻是必定發生,火災如果一定會發生,那麼當初投保的火災保險就是明確的決策了,只不過這一張火災保險單保險嗎?依據歷年來的經驗,火災保險單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在保險金額的設定,換句話講就是理賠時會發生減額理賠(不足額保險)的現象。

之所以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主要是因為火災保險單規定,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則理賠時將依其不足的比例攤賠,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投保時就依據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來投保,那麼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但實務上的最大問題是一般企業投保時都不知道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都只以財務部門所提供會計帳冊上的取得成本與其折舊方式來計算投保金額,所以,結論就是幾乎九成的企業保險金額都有問題,所以規劃企業火災保險第一要務就是釐訂適當的保險金額。

企業風險管理策略【文:江朝峯】

風險對一般人來說,大多只能有個模糊的印象,很難清楚描繪出整體的概念,尤其因為日新月異的時代脈動,新的風險一直被創造出來,更讓一般人幾乎不可能去預測風險。不過若以企業的角度來看,風險固然難以預知但卻可以管理,也因為不能預知而更需要加以管理,至於管理企業風險的重點,主要係在風險管理策略與緊急應變措施兩方面。

(一)風險管理策略

在實務上處理實質風險的方法與工具非常多,其中迴避風險係屬於消極的策略比較不被建議採行,中小企業如果是為了迴避風險而影響經營的企圖心,當然並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自留風險則是指由企業本身自留一部份或全部的風險,前者譬如企業在購買保險時設定自負額來承擔一定額度以下的意外損失;或者企業對某些種類的風險選擇自行承擔萬一發生時的損失,譬如龍捲風或遭航空器撞擊的風險,在企業已規劃對應措施的前提下也可以選擇自留;至於全部計劃性自留的情形在國內則比較少,一種稱之為自己保險,一種則稱之為專屬保險,中小企業並不適用這兩種方式,也因此除了迴避與自留風險之外,中小企業風險管理策略中的控制風險與移轉風險相形下就更為重要。

控制風險在實務上又稱為損害防阻,包括目的在減少意外發生次數的損失預防與降低意外事故發生嚴重性的損失抑減,由於損害防阻直接關係到意外發生的頻率與幅度,因此通常比較受到中小企業的重視,不過因為大多損害防阻的策略都會牽涉到執行成本的問題,所以大多中小企業無法確實去執行損害防阻的工作,例如自動消防系統,理論上對中小企業的廠辦需求性非常的高,但若牽涉到安裝成本與影響正常工作進度成本時,就很容易被延宕下來,因此純就風險的考量來落實損害防阻,而避免因為沒有徹底執行所造成的遺憾,對中小企業來說在經營的角度就非常重要,事實上從歷年來的損失案件都一再的驗證這一點。 繼續閱讀…

住宅火災保險逐年獲重視 金管會提醒投保4重點【經濟日報/謝方娪】

居家綜合保險真真正正是一項好保險,但是對背負上百萬元房貸的民眾來說,即使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的年保費僅一千多元,仍是一筆負擔,若要加保颱風洪水險難上加難,投保率幾乎沒有超過百分之一。政府應提高民眾天災保障的需求,不妨給予稅額上的優惠,來快速拉升投保率。每年報稅若採取列舉申報,除勞健保外,每人有2.4萬元的壽險列舉扣除額,但對於有保家衛民功用的「居家保險」,如地震險、颱風洪水險或居家綜合險等,若能享有一定的稅額優惠,如1萬元列舉扣除額,則民眾投保率一定能快速拉升。

居家保險又以「居家綜合險」保障最齊全,不僅有基本保障,還擴及颱風洪水險、竊盜爆炸等。不過,平均保費約5,000元以上,以房貸戶投保為例,約僅有1%至2%的比例會選擇居家綜合險。要提高民眾投保居家綜合險的比重,銀行可以仿效歐美國家,建立IPI的制度,而所謂IPI指的是利息(Interest)、本金(Principal)、保險費(Insurance),而制度最大的目的是將居家綜合險的保費比照利息、本金分散在每月還款時繳納,透過每月分攤保費的機制,讓民眾願意投保比較完整的居家綜合險,對於民眾獲得真正的保障以及銀行債權保全,都有雙面的正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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