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農業保險與保險科技相結合是目前最棒的想法,在每次颱風過後無奈的蕉農,能有機會投保香蕉保險,加上政府與相關單位的補助,以往的窘境將獲得相當的改善,尤其一般水果保險的理賠總是作業比較困難而繁瑣的部分,現在利用無人機來協助理賠,除了勘災迅速之外,也降低理賠人員的危險性,更是讓理賠得以比較公平,對保險公司或農民都是雙贏的局面。
保險局近年來鼓勵產險業積極發展不賺錢但是可以賺名聲的農業保險,真是令人佩服,台灣既然是世界水果王國,我們的水果保險也應該發展成世界第一,除了水果保險,各種蔬菜保險、稻米雜糧、也應該陸續發展起來,除此之外,雞鴨鵝的家禽保險,牛羊豬的家畜保險,甚至養殖業保險,當未來能夠以保險代替政府救濟,這才是自助天助的模式。
豐林保險經紀人: 保險新聞評論
台南鬧區大火狂燒 濃煙竄升數十層樓【TVBS新聞網/陳祐元 哀招賢】
火災是任何企業經營上最大的意外之一,而任何企業都有機會發生火災,只是不知道火災什麼時候發生?如何發生?發生時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火災卻是必定發生,火災如果一定會發生,那麼當初所投保的火災保險就是明確的決策了,只不過這一張火災保險單保險嗎?依據歷年來的經驗,火災保險單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在保險金額的設定了,換句話講就是理賠時會發生減額理賠(不足額保險)的現象。
之所以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主要是因為火災保險單規定,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則理賠時將依其不足的比例攤賠,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投保時就依據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來投保,那麼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但實務上的最大問題是,一般企業投保時都不知道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都只以財務部門所提供會計帳冊上的取得成本與其折舊方式來計算投保金額,所以,結論就是幾乎九成的企業保險金額都有問題,所以規劃企業火災保險第一要務就是釐訂適當的保險金額。
六輕氣爆震壞民牆 挨罰500萬元【中國時報/周麗蘭、黃有容】
基本上,爆炸是一種極為迅速的物理或化學的能量釋放過程。在此過程中,體系內的物質以極快的速度把其內部所含有的能量釋放出來,所以一旦失控,發生爆炸事故,就會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爆炸風險是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之一,但是通常要另外加保,換句話說,此次爆炸事故萬一被波及的住宅、商店或辦公室以及工廠就算有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基本上是無法申請理賠,除非有另外加保爆炸保險。
另一方面,對發生爆炸的廠商,若有造成第三人受到傷害其因沒有善盡管理危險物品而導致,本就應負賠償的責任,所以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如此一來,只算爆炸震波所致的房屋毀損、玻璃破裂、人員受傷等等,都將包括在承保範圍之內,另外一個問題是在台灣的話,就算肇事廠商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如此重大的損害,恐怕其保險金額會遠遠不足。
清明節竟有「掃墓意外險」這種保險最高理賠300萬【聯合報/戴永華】
其實這個保單是把鄉鎮市團體意外險拆成短期來投保,很有創意也很有保障性,現在的保險一再被重新定義,譬如說汽車保險可以只保每週幾天或僅保幾個小時,在目前保險科技的協助之下跳脫以往出單成本與出單期間的限制,讓保險的投保多了無數的可能,譬如退貨運費保險、個人帳戶損失保險,都一再刷新保險的可能性,實在是保險業的福氣。
其實保險幾百年來的框架,正在被逐漸的融解,除了前面所述出單成本,譬如大數法則,正在被個性化保單挑戰當中;譬如說巨災,也慢慢都可以納保,整個保險市場正在被改變當中,未來通路中的保險實體店鋪、peer to peer等都可能會顛覆現有保險市場,期待這一波因為保險科技的巨大影響可以創造出台灣未來的全新局面。
避免車禍賠不起,金管會:可買2保險分散風險【時報資訊/林資傑】
其實買兩張保單可以是橫著保也可以是直的保,比較好的方式是直的保!說明如下: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整體看來,理賠金額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果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