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銀理專盜存戶2650萬【中華日報/翁順利】

對於侵占客戶款項,其實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才是最好的風險管理方式,其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達年餘,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另外有些企業會有應負責或保管他人財產的情形,諸如前述案例由法律事務所代為保管股票或者企業幫人代工的貨品被員工竊取變賣的情況;也有比較特殊的情形,例如保全業外派至大樓管理委員會擔任總幹事的員工,若該員工侵占大樓管理委員會委託管理的財產或管理費,則該保全業因而遭受的損失也可以包括在內;又如人力派遣公司派遣至企業的員工因職務之便而有侵占該企業委託保管的財物的行為,也有可能因而造成該人力派遣公司的損失,以上這些情形都涵蓋在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保障範圍。

案情不單純?前夫溺死葉女也領千萬理賠【今日新聞】

保險詐欺,全世界都有,甚至有人估計其占保險的賠款十分之一以上,其實保險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就是可能會引發所謂的道德危險,在意外保險的部分最常見的就是為了保險金而自殘或傷人,此類案例在世界各國不勝枚舉,譬如之前重新立法檢討的兒童保單,就是因為怕父母親會為了保險金殺害未成年的小孩子,另外像所謂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事件都是自殘身體的案例。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詐領保險金係屬犯罪行為,當然無法理賠,否則大家都來謀害親人,就算被抓到還可以獲得保險金,這個世界可能就不會太平了。除此之外,保險公司應要發展更為完整與縝密的核保系統,而在理賠時,調查員也要有更先進與嚴格的訓練,就像調查局或情報局的水準,如此才不會冤枉了誠實的被保險人,而也可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更會提升保險形象讓社會大眾對保險更有信心。

東元觀音廠火災可理賠 估損失3200萬元【中央社】

火災是任何企業經營上最大的意外之一,而任何企業都有機會發生火災,只是不知道火災什麼時候發生?如何發生?發生時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火災卻是必定發生,火災如果一定會發生,那麼當初所投保的火災保險就是明確的決策了,只不過這一張火災保險單保險嗎?依據歷年來的經驗,火災保險單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在保險金額的設定了,換句話講就是理賠時會發生減額理賠(不足額保險)的現象。

之所以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主要是因為火災保險單規定,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則理賠時將依其不足的比例攤賠,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投保時就依據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來投保,那麼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不足額保險的現象?但實務上的最大問題是,一般企業投保時都不知道保險標的物的價值,都只以財務部門所提供會計帳冊上的取得成本與其折舊方式來計算投保金額,所以,結論就是幾乎九成的企業保險金額都有問題,所以規劃企業火災保險第一要務就是釐訂適當的保險金額。

資安險 國內企業詢價多、投保少【工商時報/彭禎伶】

資安險又叫做個人資料保護保險,是一項新的保障,其實一項新的保單從推出來到普及,通常需要長達十年以上的時間,而個資保單從103年初新版個資法上路以來,不過兩年多,當然還沒熱身開來,基本上所謂個資風險,對於同一件個資外洩事件,損害賠償最高達2億元,單筆個資外洩的求償金額則在5百元到2萬元之間,而且個資洩漏的舉證責任,也從用戶端轉到企業端。由於在訴訟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依據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師界生意前景看好,準備承攬個資洩漏集體訴訟官司。基本上個資外洩的法律責任,分成個人與企業二種,企業洩漏用戶資料,將會衍生相關責任,至於個人個資因疏失外洩(例如身分證失竊),被拿來當成犯罪人頭,也會產生訴訟費用,受害者若要恢復信用紀錄,也須一筆費用,因此在現代的社會,各產險公司也因應這項需求而推出個人資料保護保險,而企業投保個人資料保護保險似乎是企業的必要選擇。

OIU業務發展/保戶 大陸人占大宗【經濟日報/陳怡慈】

除了壽險之外,境外保險業務如果能順利進行,對產險界來說,最重要莫過於能活絡再保險業務與簽單主導型國際保險規劃,首先以再保險來說,以往只有台灣將大型或複雜的風險以再保險的方式轉嫁風險給再保險公司,譬如台積電超過兆元的總保額,國內保險公司無法消化,所以絕大多數(九成五以上)都用再保險分保出去,或者像高鐵的工程也絕少有國內保險公司敢自留太多風險。

但卻少有國內保險公司去承接其他國家的再保險業務,如今有這樣的機會或許正式改變台灣產險界經營模式的時機,另外台商在全球各地都有投資,但基於各種因素卻無法由台灣的保險公司來承保,實在是很可惜,如今如果透過虛擬的境外保險中心來加以處理,是否就可以突破以往的狀況而真正的開始發展所謂主導型國際保險業務(Producing Fronting Business),拭目以待!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