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不能說的秘密⋯只賠修理費 特斯拉事故價崩 找誰賠?【自由時報/吳政峰、李靚慧】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很無言,且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在保險的領域中,損失有直接損失跟間接損失兩種,所謂直接損失就是意外事故(例如火災)對財產(例如房子)直接造成了損害(燒毀200萬元),至於間接損失則因為這棟房子原係出租用途,其租金收入沒了,就是間接損失,因為房子曾經火災所以造成貶值的損失,這也是間接損失。

間接損失的求償比較複雜尤其其損害的價值很難確定,所以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承保,在不保事項中就會明列,如現在車體損失險甲式條款的第四條不保事項中就明白列舉附帶損失、貶值與不能使用之損失都是不能理賠,另外如腐蝕、銹蝕、自然耗損等也是不賠的,這都是在明確承保範圍,所以被保險人不瞭解保單規定尚可理解,但其友人以及答不出來的保險公司就顯得專業不足了。

林志穎撞斷交通號誌桿!桃市交通局將求償 造價曝光【三立新聞/魏君程】

名人林志穎車禍除了造成重傷之外,車子幾乎全毀,更造成交通號誌桿損毀,桃園市交通局指出,遭撞壞的交通號誌桿,將向林志穎求償。其實車禍造成公共財產毀損,本來就應由肇事者負責,而一般車主也都會投保汽車任意或超額責任保險來分攤風險,因此這個部份由保險公司來賠償並無疑義。

值得一提的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無法賠償財產的損失,所以若只投保強制車險的車主就必須自行負擔這個部分的損失。另外因撞擊交通號誌引起火燒車的部分,如果有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或乙式則也可以由保險公司來理賠,進一步來說,車體損失險乙式的承保範圍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而甲式承保範圍則又增加不明原因車損,所以這兩種承保方式都確定可以獲得理賠。

3大因素企業火險恐倍數翻漲 產險:議價空間有限【中央通訊社/謝方娪】

前幾年很幸運的,台灣地區並沒有遇到侵害性的巨災,但是依據世界巨災發展的趨勢來看,可能很快台灣地區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災難,而且今年一再破紀錄的火災不斷出現,所以也出現了破紀錄的保險理賠,除此之外,由於個別巨災的侵害性愈來愈嚴重,因此估計最大可能損失的概念與方法,也勢將出現新的改變,這些改變對於台灣保險市場都會產生新的影響,其中對於再保險費率的變動與再保險條件的調整,都是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總有3~5個颱風,不管是颶風還是洪水,所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尤其近幾年來,由於地球暖化嚴重,颱風的損害有巨大化跟難以預估化的傾向,以雨量來說,動不動就破記錄,一個鐘頭一百公厘的雨量,以前沒淹過的地方也會淹水,如果排水道又有點堵塞,幾乎大部分地區都會淹水。而今年的颱風季還沒開始,如果加上今年預期的颱風洪水的損害,商業性產險的費率恐怕真的很難維持囉。

新店工人墜21樓地面 身體遭「鷹架貫穿」失血過多亡【聯合報/翁至成】

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件時有所聞,營造公司在施工地點因為施工不慎造成意外事故,而引發人員傷亡,其中一種情況是造成自己施工員工的傷亡,譬如建築工人未綁安全帶自工地高處墜樓身亡;另一種情形則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如路人或訪客的傷亡,當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都會由相關當局來釐清責任,該由誰來負起刑事、民事的相關責任。

但是對於事前的風險管理與損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卻是多年來一直不見大幅提升,以至於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實就是要求建築工人綁安全帶的動作都常常無法確實要求,更何況每一項施工都要求必須符合安全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則至少在保險的保障方面就不應該太斤斤計較,無論是工程雇主責任保險或是工程第三人責任保險,都應該投保每人一千萬以上的工程責任金額方為足夠,也才是個負責任的施工單位。

買凶開車狠撞表弟詐保 雲林婦提保外就醫遭駁回【中央通訊社/蔡智明】

詐領保險金在保險理論上是道德危險的一種,即積極性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其有別於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但都是保險業最承受不起的痛,也是所有被保險人的公敵,因為在嚴重時,據說保險公司的所有賠款中,道德危險就佔了兩成,因此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因為如此而虧大錢,也因為保險公司虧損,所以就會轉嫁到全體的被保險人而造成費率高漲。

當然道德危險的種類繁多,除了縱火、假報汽車失竊、醫療詐欺之外,最常見的還有以前轟動一時的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案件,至於假意外真自殺與謀殺被保險人事件則是時有所聞,以前更有發生過一連串的自己鑿沉漁船來詐欺保險金的案例,各種道德危險林林種種不一而足,想要完全根絕幾為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因為保險制度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保險界理當多花一些成本與時間來仔細處理,以消除保險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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