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網路投保 去年不到5億元【工商時報/黃惠聆】

網路的時代來臨了,網路行銷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但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也開始允許部分簡單的險種可以上線。其實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1年,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保費、約12兆台幣,有可能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

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曾經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現在初期上線保戶多投保車險也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產險公司本來就不擅長做行銷,也沒有通路優勢,所以目前正在考慮中的保經代網路行銷可能才是保險電子商務未來大發展的契機。

酒駕肇事 花蓮追撞車禍1死5傷【中央社/李先鳳】

基本上酗酒駕車就是不對的事,但是以往的汽車責任險保單是可以附加酗酒險的,反對的人則認為不應該幫酗酒駕車的人分攤減輕賠償責任,以免酗酒的人一再酗酒而在未來釀成更大的災害,贊成的人則認為酗酒險至少可以保障到被酗酒駕車撞到的受害人。

因此兩派爭執不下,加上保險公司實在需要這筆保費收入,所以就改了一個方式,將這一個附加險改稱為「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險」,簡稱為酒償險,其承保範圍也折衷為僅保障民眾吐氣所含酒精超過每公升0.55毫克以內的酒駕行為,至於超過0.55毫克以上則因觸犯公共危險罪,原則上就不由保險來賠償以免造成對保險制度的誤解。

 

iPhone7爆炸 男手掌遭灼傷【華視新聞】

IPHONE手機會爆炸,很可能就是產品瑕疵的問題,對於製造商來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是一定的措施,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其中應投保的對象從開始製造到交到消費者手中一系列的所有企業廠家,原因很簡單與產品相關的所有廠商至少都會因連帶責任而牽扯其間。

至於所謂產品的瑕疵或缺陷則至少有三類狀況,包括設計錯誤、製造錯誤與使用說明不當,其中設計錯誤即產品因設計程式、規格之錯誤,造成同一系列製造、生產之產品都有瑕疵。製造錯誤則是指產品的設計雖然沒有問題,但在製造過程中由於人為疏忽或機械故障而造成產品的瑕疵,至於使用說明不當方面指的是產品設計及製造雖均符合標準,但各種產品特性不同,如果製造廠商沒有適當說明或警告,就有可能造成使用人於使用時發生意外。

客死他鄉 飛行傘斷繩?日籍男墜地亡【中國時報/周綾昀】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但是每次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媒體、政府、業者、保險業就又會吵上一陣子,雖然檢討了半天之後多少還是會有一些改善。

其實除了投保之外更應該注意保險金額的設計,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有兩類規劃方式,一種是分項限額式(Sub-Limit)另外一種是單一限額式(Combined-Single-Limit),前者較常用,價格較便宜彈性比較小,後者賠償項目的彈性比較大,但是通常價格比較貴,若是用分項限額式,則一般公共場所與大型活動的每一事故傷亡與每一人傷亡的限額設計就不太一樣,甚至會不會造成高額財產損失的保單限額設計也會有所不同。

2017產險保單 創新取勝【工商時報/黃惠聆】

保險單跟一般商品的最大不同就是,保單本身其實不是商品,它真正賣的是一份承諾,那份承諾你是看不到摸不到的,保單只是把這份承諾寫成文字而已,所以要仿效保單真的很容易,只要影印然後換保險公司的名字就好了,因此從以往以來,只要有保險公司發展了新商品,通常就會立即被其他保險公司複製,所以不用多久全市場就都會有這一張保單。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的是你不需要花力氣去發展新商品,只要別人有新商品開賣,只要照抄不誤就好了,因此市場上就會變成只有價格競爭的不好現象,甚至有些保險公司並不瞭解該新商品的真正意涵,結果造成了許多保險消費者糾紛,嚴重影響到保險界的形象,另外也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保險公司想要發展新商品,所以沒有差異化商品,市場只能停滯,獨賣期是非常好的做法,以前做過效果不彰,希望這次能有所突破,甚至能將獨賣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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