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千大企業票選年度最佳產險經紀人公司 –豐林再獲國內保險經紀人冠軍

 

文:江朝峰

 

依據310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十月號焦點話題報導,103年度千大企業票選年度最佳產險經紀人公司調查出爐,豐林保險經紀公司在全台灣三百多家保險經紀人中榮獲「服務最好的保險經紀人」、「最專業的保險經紀人」以及「最值得推薦的保險經紀人」第四名。若扣除前三名外商保險經紀人,豐林保經在國內保險經紀人中三項均排名第一,表現實在令人驚艷。      

 

豐林保經從開業的第一天就全力投入企業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的工作,不怕最麻煩的流程,運用最創新的理念,經過多年來不斷的努力,無論有無報償,都願意為企業設計最完整的保險規劃,甚且不是我們現有客戶,我們也願意花時間幫客戶解決理賠被刁難的問題,其實,熟悉豐林保經的客戶都知道,豐林保經是最沒有商業色彩的保險經紀公司,同仁的想法都很單純,總是殫思極慮的對所服務的企業去規劃他們的風險、去降低他們的成本、去考慮他們的權益,也或許就是這麼簡單的想法與做法,竟然可以獲得這麼多千大企業保險主管的青睞,願意給予豐林保經這麼崇高的榮譽,這項調查結果不止鼓舞了豐林保經的全體同仁,更將是鞭策豐林保經同仁們再上層樓的力量。

 

目前保險經紀公司多達三百多家,想要擠進排名前十大保險經紀人,實在是非常困難,況且需要特殊專業知識才能服務的千大企業保險規劃,豐林保經連續四年能夠獲得如此佳績,令人感到無比的驚喜與欣慰。當然,能夠堅持正確的保險理念,能夠對客戶做出永續堅強的專業服務,這就是報答客戶肯定的最好方法,豐林保經當然會繼續努力以報答客戶跟保險界的厚愛。

企業存貨的投保密訣

 

文:江朝峰

一般企業在安排存貨的保險時,常只投保一個固定的金額,但是在存貨管理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置存於廠房或倉儲中的存貨數量常會因提貨或進貨的關係而有所變動。因此固定的保額有時無法滿足保障的需求,而有時卻又會浪費保險成本(保險費)。

舉例來說,通常企業會以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存貨量加減對本年度的預估值後,作為本年度的存貨投保金額的依據。假設在投保時這個數字是1億5千萬,當然保額就會設計為1億5千萬,然而假設投保一段期間後存貨量因故一直升高,此時又很不幸發生了保險事故,假設當時實際存貨量已經高達2億,而保險金額卻仍然只有 1億 5千萬,則保險公司最多只能賠償 1億 5千萬,如此便造成保障不足的問題。又倘若意外事故發生時,由於存貨量降低導致當時實際存貨價值只有1億,此時保險金額卻仍為1億5千萬;其中保險金額超過實際價值部分的多繳保費即為浪費。

面對這種現象,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存貨改以流動的方式投保,其做法是先以年預估最高存貨量的金額做為保險金額,因為平常存貨數量的波動並不會超過這個金額,如此保障就會非常充分而完整,但是如果保費的計算也以最高存貨量來洽收,則明顯將多付了保費,因此保費的計算應以該保險金額乘以費率後,再乘以一定的預收比率,做為預繳保費的標準,其實際繳交的保費數額則在保險期間終了時計算出存貨的實際平均存量後,再據而算出實際應繳保費,並與預繳保費比較後,多退少補調整之,來符合保費公平合理的原則。

產險業擴大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

 

【豐林保險評論】

台灣地區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截至目前為止,投保率已經超過三成,看起來保障的覆蓋率已經不錯了,其係因為向銀行貸款才會來投保這個保險,所以並不是一般民眾的真正投保意願,不過至少已經有三成民眾有了基本的保障,也算是很好的一項政策了,但是這項保險也一直都只有基本的保障而已,如今主管單位願意強力介入並加碼演出,確實是大家的福氣。

基本上能夠支持擴大保障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損失率非常好,也就是保費有超收之嫌,如今先拿一部份來擴大承保範圍似乎也是合理的方式,不過從所增加的承保範圍來看,以後應該還有機會再度擴大承保範圍,因為真正的大風險如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災,尚未納入保障,還有不足額保險也還有可能發生,加上動產的賠償也非常有限,如果克服了這些部分,那就可以變成了居家綜合保險了。

北市食品工廠大火 無人傷【中央社/劉建邦】

 

【豐林保險評論】

每年在台灣的工廠都要發生近兩千次的火災,雖然比起十年前已經減少到剩下25%的次數,但是對任何一家企業來說都是非常嚴重的負擔,像歷年來最大的三次商業類火災為聯瑞、日月光跟華邦大火,損失在60億~100億之間,實在不是一般企業所能承擔,所以對於這種不發生則已,一發生就可能毀滅一家企業的風險,除了善盡預防之責外,投保火災保險是為不二法門。

但是如何投保火災保險卻又是企業主或保險負責人員的專業負擔,因為一般來說,企業主或保險負責人員對火災保險契約的諸多規定與條件是不太了解的,例如保險金額的設定應該用實際現金價值還是重置成本?取得成本是否等於重置成本?帳面價值是否等於實際現金價值?自負額該如何訂定?附加險跟間接損失是甚麼?甚麼是除外項目跟特約條款?既然對火災保險契約不瞭解,隨便保一保,出險再來抗爭,這就是目前台灣地區火災保險市場的通病。

企業火險保單整合的必要性

文:江朝峰

 

一般來看,目前台灣地區的企業在購買火險時多是基於銀行貸款需要或者因為人際關係的考量,而為了滿足這些這兩種需求,也就常忘了保險最大的功能是在保障企業的存續。因此當企業是上述兩種情況而被動地購買火災保險時,就會出現很多保險單,而且保險單的期間也會分散在全年度的各個日期。

 

就一般的了解,僅就火災保險單而言,很多企業擁有的張數都超過十張,由數家保險公司承保,但是保單張數一多,對保險承辦人員而言,每年就必須花很多時間與保險公司洽談續保的金額、條件與內容的變更,不但作業程序變得繁瑣複雜,增加無謂的工作量,更令人擔心的是,萬一因為工作繁忙而忘記安排續保或暫保事宜,卻又不幸發生保險事故,便理賠無門了。

 

保單數量太多,一方面代表的是保險公司行政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對被保險人而言,保費分散愈小,價格談判能力就愈弱。以擁有多家分店的餐廳而言,若分別各自購買公共意外責任險,則各家保費的加總當然比統一由總管理處安排要來得貴,而且保險契約的要件與內容,也會相對差些。我們要再一次強調,保單愈多,絕不是代表保障愈多。整體而言,將多張保單整合為一張保單將有下列優點:

一、便於企業統籌管理

除可避免保險承辦人員疏忽遺漏而造成保障空檔之外,也可提升行政效率,對企業管理當局來說,更可確知本身風險的金額以及保險的現況,此外也較易掌控與各保險公司之間的關係。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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