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不能說的秘密⋯只賠修理費 特斯拉事故價崩 找誰賠?【自由時報/吳政峰、李靚慧】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很無言,且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在保險的領域中,損失有直接損失跟間接損失兩種,所謂直接損失就是意外事故(例如火災)對財產(例如房子)直接造成了損害(燒毀200萬元),至於間接損失則因為這棟房子原係出租用途,其租金收入沒了,就是間接損失,因為房子曾經火災所以造成貶值的損失,這也是間接損失。

間接損失的求償比較複雜尤其其損害的價值很難確定,所以保險公司通常不會承保,在不保事項中就會明列,如現在車體損失險甲式條款的第四條不保事項中就明白列舉附帶損失、貶值與不能使用之損失都是不能理賠,另外如腐蝕、銹蝕、自然耗損等也是不賠的,這都是在明確承保範圍,所以被保險人不瞭解保單規定尚可理解,但其友人以及答不出來的保險公司就顯得專業不足了。

林志穎撞斷交通號誌桿!桃市交通局將求償 造價曝光【三立新聞/魏君程】

名人林志穎車禍除了造成重傷之外,車子幾乎全毀,更造成交通號誌桿損毀,桃園市交通局指出,遭撞壞的交通號誌桿,將向林志穎求償。其實車禍造成公共財產毀損,本來就應由肇事者負責,而一般車主也都會投保汽車任意或超額責任保險來分攤風險,因此這個部份由保險公司來賠償並無疑義。

值得一提的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無法賠償財產的損失,所以若只投保強制車險的車主就必須自行負擔這個部分的損失。另外因撞擊交通號誌引起火燒車的部分,如果有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或乙式則也可以由保險公司來理賠,進一步來說,車體損失險乙式的承保範圍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而甲式承保範圍則又增加不明原因車損,所以這兩種承保方式都確定可以獲得理賠。

如何校正火災保險單?【文:江朝峰】

一般來說,企業在購買財產保險時多是基於銀行貸款需要或者因為人際關係的考量,而為了滿足這兩種需求,也就常疏忽了保險最大的功能是在保障企業的存續。而且企業在投保時,常因險種的複雜與內容的難以理解,造成甚多保險承辦以為已妥善安排保險,其實並沒有得到真正的保障,或者沒有以最小成本獲致最大的保險效益。因此對於企業的保險承辦人員而言,定期的保單校正就非常的重要,譬如說應該檢查企業有沒有 ~

 □ 新設立的據點,因為一般企業的保單都會條列出承保的地點,不在條列的地點就不在承保範圍,因此如果有即將設立的據點,在保單投保時雖然還不知道,但定期校正時應該就會事先知道,此時就應該做事前規劃,將這些可能新增的據點納入各種保單的承保範圍。接著就要檢查有沒有 ~

 □ 新的資產,因為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新增資產是很正常的狀況,雖然有些企業在投保之初就會運用一些條款來保障新增的資產,但是這些條款通常都會有限額的限制,所以一旦超過限額而沒有適時加以調整,就會出現保障不足的現象;也有一種情況是資產減少的時候,此時如果未加以適當做調整,則會出現浪費保險費的情形。再來應該檢視企業與往來 ~

 □ 廠商的變化,包括新簽訂的合作契約,會不會造成新的風險,譬如說貿易條件做了修正,改變了保險的投保狀況,此時對於該風險的處理就必須重新規劃;又譬如新增往來客戶,該客戶的部分機器或貨物將置放於企業中,對該企業而言就增加了保管與受託上的風險,就這個部分應該去檢視原保單是否有包括這些代管或受託資產的保障,若有,則應進一步去檢視保障的金額夠不夠。 繼續閱讀…

3大因素企業火險恐倍數翻漲 產險:議價空間有限【中央通訊社/謝方娪】

前幾年很幸運的,台灣地區並沒有遇到侵害性的巨災,但是依據世界巨災發展的趨勢來看,可能很快台灣地區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災難,而且今年一再破紀錄的火災不斷出現,所以也出現了破紀錄的保險理賠,除此之外,由於個別巨災的侵害性愈來愈嚴重,因此估計最大可能損失的概念與方法,也勢將出現新的改變,這些改變對於台灣保險市場都會產生新的影響,其中對於再保險費率的變動與再保險條件的調整,都是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總有3~5個颱風,不管是颶風還是洪水,所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尤其近幾年來,由於地球暖化嚴重,颱風的損害有巨大化跟難以預估化的傾向,以雨量來說,動不動就破記錄,一個鐘頭一百公厘的雨量,以前沒淹過的地方也會淹水,如果排水道又有點堵塞,幾乎大部分地區都會淹水。而今年的颱風季還沒開始,如果加上今年預期的颱風洪水的損害,商業性產險的費率恐怕真的很難維持囉。

新店工人墜21樓地面 身體遭「鷹架貫穿」失血過多亡【聯合報/翁至成】

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件時有所聞,營造公司在施工地點因為施工不慎造成意外事故,而引發人員傷亡,其中一種情況是造成自己施工員工的傷亡,譬如建築工人未綁安全帶自工地高處墜樓身亡;另一種情形則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其他人員如路人或訪客的傷亡,當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都會由相關當局來釐清責任,該由誰來負起刑事、民事的相關責任。

但是對於事前的風險管理與損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卻是多年來一直不見大幅提升,以至於此類案件屢見不鮮,其實就是要求建築工人綁安全帶的動作都常常無法確實要求,更何況每一項施工都要求必須符合安全的標準程序,既然如此,則至少在保險的保障方面就不應該太斤斤計較,無論是工程雇主責任保險或是工程第三人責任保險,都應該投保每人一千萬以上的工程責任金額方為足夠,也才是個負責任的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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