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保三大理由 誰來協助使命必達【文:江朝峰】

企業買保險其實最重要的不外乎:第一,保費要夠便宜;第二,保障要足夠;第三,萬一出險時,理賠有人幫忙。

先來談談第一點的保費要怎樣才能便宜?保費是保險公司報的價,那要如何才能要他願意報比較便宜的價格?第一個方式就要找到多家保險公司互相競爭,誰能夠幫你找到多家保險公司來競爭?答案是必須由一家夠專業、對市場了解透徹、有能力去重複操作保險公司競爭的經紀公司來操盤,那麼企業付出的保費就會比較便宜。第二個方式就是運用再保險以及共保的方式提供給保險公司充足的承保容量與優惠的承保條件,如此,保險公司也可能會給出一個相對優惠的價格,而能夠運用第二個方式也必須是個能得到企業信任又有專業再保能力的保險經紀人。

而規劃適當企業保險的第二點就是如何讓保險單的保障充分足夠?那就必須有一位保險專家幫忙檢視或設計保險單的條件與條款,這些條件與條款必須能保障企業有足夠的保險金額、充分的保險範圍、適當的自負額、充足的保險地點與正確的保險項目。

第三點,企業最怕出險時沒人協助處理理賠,自己處理的結果不是不能賠,就是能陪但要勉強接受不足額的理賠,這些金額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億或以上,所以出險時企業最需要有站在企業立場的專家來幫他跟保險公司談判、協商、處理賠案的相關爭議與程序。

其實豐林保經除了符合上述三點服務的重點之外,還分別提供其他附加服務,譬如協助中英文保單解讀、保險基本專業的教育訓練、相關保險事務的處理、企業風險管理的執行……等,總而言之,企業想要買好保險、充分運用保險、掌握保險,豐林保經將是貴公司最好的選擇!

台南透天厝突竄大火! 臥床婦一度受困急救援【TVBS/林佑璇、顧守昌、莊勝雄】

基本上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有很多不足之處,所以必須加以改進才能擁有比較完整的保障,譬如:1、部分損失(Partial Loss)不賠,因為地震的費率精算的問題,怕一般民眾的負擔過高,所以只賠償全損(Total Loss),但是真正地震發生時大多數是部分損失的狀態,所以部分損失不賠不只是賠償的不完全也可能讓一般民眾對這張保單失去信心。2、全損有賠償限額,目前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幾乎是低於絕大多數的房屋重建價值,保障遠遠不足。3、動產火災的部分己規定能部分理賠,其中動產之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三十,最高以新臺幣八十萬元為限,但是地震仍只賠償建築物。

4、災損過大將減額賠償,依目前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單條款67條規定:同一次地震事故發生致全國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總限額時,保險公司按該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總限額對全國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之比例給付被保險人。5、其他會造成房宅及其動產損失的事故的保障缺乏,譬如說颱風、洪水、龍捲風、海嘯、土石流等各種天災。所以目前的這張保單仍然不是保障人民最重要的房宅財產的最佳保障。

男開輔助駕駛定速「誤撞休息站7車」 2人送醫【東森新聞】

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6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若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2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獨家/知名美膚學院遭控產品有問題 百名美容師組自救會【東森新聞】

世界愈來愈進步,經濟愈來愈發達,為了滿足人類永無止境的慾望,各種提供人類消費的產品也就愈來愈新穎與複雜,也因此在使用各色各樣的產品時,因為產品的問題而遭受損害的事件時有所聞,例如之前台灣某食品公司在美國因小孩食用該公司的果凍時噎到而發生死亡案件,遭到控告後初審判賠5000萬美金的案例;同樣的惡運降臨到另一家窗簾製造商,因幼兒在玩窗簾拉繩時不慎纏繞住脖子造成窒息死亡而被控訴。

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其中所謂產品的瑕疵或缺陷則至少有三類狀況,包括設計錯誤、製造錯誤與使用說明不當,其中設計錯誤即產品因設計程式、規格之錯誤,造成同一系列製造、生產之產品都有瑕疵。製造錯誤則是指產品的設計雖然沒有問題,但在製造過程中由於人為疏忽或機械故障而造成產品的瑕疵。至於使用說明不當方面指的是產品設計及製造雖均符合標準,但各種產品特性不同,如果製造廠商沒有適當說明或警告,就有可能造成使用人於使用時發生意外。

防業務員挪用客戶保費 保險局三大警示態樣出列【聯合報/朱漢崙】

在任何企業營運的過程當中,最令老闆傷心的就是員工的欺騙行為,因為對老闆來說不僅僅是被員工背叛而已,更伴隨著財物上的損失,所以以往企業在錄用員工時都會規定要有正當職業的保證人、店保或舖保,其目的不外乎在萬一員工突生邪念而竊取公司財物時能更有保障。不過現代社會由於思維的改變,比較不容易找到願意幫人作保的親朋好友了,尤其民法規範的人事保證制度有限額與限年的限制,所以企業界為了保障公司的財務安全,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來處理此類風險的情形愈來愈普遍。

其實在國外沒有保證人的制度下,一般上班族如果工作有需要的話,都會自己去投保保證保險而交給公司,因此這個險種的成本,也就是保險費若由員工來負擔,事實上也相當合理,甚至可以由公司預付年度保費後再從員工的薪資帳中逐月扣除,每月的負擔不大,相信多數員工應該也能接受,尤其損失與保費也息息相關,或許讓員工參與風險分擔,可能也有助於員工間相互監督而降低損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