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金隆:地震險保障的確不足 建議民眾加保商業地震險【聯合報/朱漢崙】

居家綜合保險真真正正是一項好保險,但是對背負上百萬元房貸的民眾來說,即使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的年保費僅一千多元,仍是一筆負擔,若要加保颱風洪水險難上加難,投保率幾乎沒有超過百分之一。政府應提高民眾天災保障的需求,不妨給予稅額上的優惠,來快速拉升投保率。每年報稅若採取列舉申報,除勞健保外,每人有2.4萬元的壽險列舉扣除額,但對於有保家衛民功用的「居家保險」,如地震險、颱風洪水險或居家綜合險等,若能享有一定的稅額優惠,如1萬元列舉扣除額,則民眾投保率一定能快速拉升。

居家保險又以「居家綜合險」保障最齊全,不僅有基本保障,還擴及颱風洪水險、竊盜爆炸等。不過,平均保費約5,000元以上,以房貸戶投保為例,約僅有1%至2%的比例會選擇居家綜合險。要提高民眾投保居家綜合險的比重,銀行可以仿效歐美國家,建立IPI的制度,而所謂IPI指的是利息(Interest)、本金(Principal)、保險費(Insurance),而制度最大的目的是將居家綜合險的保費比照利息、本金分散在每月還款時繳納,透過每月分攤保費的機制,讓民眾願意投保比較完整的居家綜合險,對於民眾獲得真正的保障以及銀行債權保全,都有雙面的正向意義。

高雄知名冷麵傳14人腹瀉就醫 衛生局:停業7天【華視新聞】

餐飲賣店如果因為提供的餐點不潔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對餐廳而言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再附加食物中毒保險的附加險,目前這種規劃方式已經愈來愈普遍了,基本上,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承保因為企業、組織、活動主辦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

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企業投保三大理由 誰來協助使命必達【文:江朝峰】

企業買保險其實最重要的不外乎:第一,保費要夠便宜;第二,保障要足夠;第三,萬一出險時,理賠有人幫忙。

先來談談第一點的保費要怎樣才能便宜?保費是保險公司報的價,那要如何才能要他願意報比較便宜的價格?第一個方式就要找到多家保險公司互相競爭,誰能夠幫你找到多家保險公司來競爭?答案是必須由一家夠專業、對市場了解透徹、有能力去重複操作保險公司競爭的經紀公司來操盤,那麼企業付出的保費就會比較便宜。第二個方式就是運用再保險以及共保的方式提供給保險公司充足的承保容量與優惠的承保條件,如此,保險公司也可能會給出一個相對優惠的價格,而能夠運用第二個方式也必須是個能得到企業信任又有專業再保能力的保險經紀人。

而規劃適當企業保險的第二點就是如何讓保險單的保障充分足夠?那就必須有一位保險專家幫忙檢視或設計保險單的條件與條款,這些條件與條款必須能保障企業有足夠的保險金額、充分的保險範圍、適當的自負額、充足的保險地點與正確的保險項目。

第三點,企業最怕出險時沒人協助處理理賠,自己處理的結果不是不能賠,就是能陪但要勉強接受不足額的理賠,這些金額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億或以上,所以出險時企業最需要有站在企業立場的專家來幫他跟保險公司談判、協商、處理賠案的相關爭議與程序。

其實豐林保經除了符合上述三點服務的重點之外,還分別提供其他附加服務,譬如協助中英文保單解讀、保險基本專業的教育訓練、相關保險事務的處理、企業風險管理的執行……等,總而言之,企業想要買好保險、充分運用保險、掌握保險,豐林保經將是貴公司最好的選擇!

台南透天厝突竄大火! 臥床婦一度受困急救援【TVBS/林佑璇、顧守昌、莊勝雄】

基本上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有很多不足之處,所以必須加以改進才能擁有比較完整的保障,譬如:1、部分損失(Partial Loss)不賠,因為地震的費率精算的問題,怕一般民眾的負擔過高,所以只賠償全損(Total Loss),但是真正地震發生時大多數是部分損失的狀態,所以部分損失不賠不只是賠償的不完全也可能讓一般民眾對這張保單失去信心。2、全損有賠償限額,目前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幾乎是低於絕大多數的房屋重建價值,保障遠遠不足。3、動產火災的部分己規定能部分理賠,其中動產之保險金額為建築物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三十,最高以新臺幣八十萬元為限,但是地震仍只賠償建築物。

4、災損過大將減額賠償,依目前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單條款67條規定:同一次地震事故發生致全國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總限額時,保險公司按該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總限額對全國合計應賠付之保險損失總額之比例給付被保險人。5、其他會造成房宅及其動產損失的事故的保障缺乏,譬如說颱風、洪水、龍捲風、海嘯、土石流等各種天災。所以目前的這張保單仍然不是保障人民最重要的房宅財產的最佳保障。

男開輔助駕駛定速「誤撞休息站7車」 2人送醫【東森新聞】

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6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若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2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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