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貨的保險絕竅【文:江朝峰】

一般企業在安排存貨的保險時,常只投保一個固定的金額,但是在存貨管理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置存於廠房或倉儲中的存貨數量常會因提貨或進貨的關係而有所變動。因此固定的保額有時無法滿足保障的需求,而有時卻又會浪費保險成本(保險費)。

舉例來說,通常企業會以上一年度的年平均存貨量加減對本年度的預估值後,作為本年度的存貨投保金額的依據。假設在投保時這個數字是1億5千萬,當然保額就會設計為1億5千萬,然而假設投保一段期間後存貨量因故一直升高,此時又很不幸發生了保險事故,假設當時實際存貨量已經高達2億,而保險金額卻仍然只有 1億 5千萬,則保險公司最多只能賠償 1億 5千萬,如此便造成保障不足的問題。又倘若意外事故發生時,由於存貨量降低導致當時實際存貨價值只有1億,此時保險金額卻仍為1億5千萬;其中保險金額超過實際價值部分的多繳保費即為浪費。   

面對這種現象,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存貨改以流動的方式投保,其做法是先以年預估最高存貨量的金額做為保險金額,因為平常存貨數量的波動並不會超過這個金額,如此保障就會非常充分而完整,但是如果保費的計算也以最高存貨量來洽收,則明顯將多付了保費,因此保費的計算應以該保險金額乘以費率後,再乘以一定的預收比率,做為預繳保費的標準,其實際繳交的保費數額則在保險期間終了時計算出存貨的實際平均存量後,再據而算出實際應繳保費,並與預繳保費比較後,多退少補調整之,來符合保費公平合理的原則。

產險新保單逾15種 3年新高【工商時報/黃惠聆】

一般商品跟保險單的最大不同就是,保單本身其實不是商品,它真正賣的是一份承諾,那份承諾你是看不到摸不到的,保單只是把這份承諾寫成文字而已,所以要仿效保單真的很容易,只要影印然後換保險公司的名字就好了,因此從以往以來,只要有保險公司發展了新商品,通常就會立即被其他保險公司複製,所以不用多久全市場就都會有這一張保單。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的是你不需要花力氣去發展新商品,只要別人有新商品開賣,只要照抄不誤就好了,因此市場上就會變成只有價格競爭的不好現象,甚至有些保險公司並不瞭解該新商品的真正意涵,結果造成了許多保險消費者糾紛,嚴重影響到保險界的形象,另外也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保險公司想要發展新商品,所以沒有差異化商品,市場只能停滯,現在市場上新商品源源不絕,這是非常好的現象,即使這些保單不是很熱賣的商品。

汽車保險換保 可按日退費【聯合晚報/葉卉軒】

短期費率表係指保險期間未滿一年時,計算短期保險費的依據,也就是未滿一個月者15%,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者25%,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35%, 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者45%,依此類推到十一個月時95% ,十二個月100%,所以從這個表看起來如果保的期間越短收的保費比例就越高,對被保險人來說也就越不划算,其旨在希望被保險人儘量不要轉變保險契約。

舉例來看,如果被保險人投保的時候交了6000元保費,如果保了73天就退保,那麼只能退3900元保費,也就是算繳了2100元保費,若是按照日數比例才要交1200元保費,如此看來公平嗎?進一步來看,若是保險公司要退保則只要按日數比例來收即可,所以其實短期費率的規定還值得重新思考一下!

淺談保險的保險—再保險【文:江朝峰】

所謂再保險,又稱之為保險的保險,簡單的來說,一般人向保險公司買保險,而保險公司則向再保險公司買再保險,至於再保險公司則分為專業再保公司與一般再保公司,前者係指專門經營再保險業務,後者則是保險公司除了一般保險業務之外也兼營再保險業務,以目前國內十幾家產物保險公司來說,都有同時兼營再保險業務。

基本上再保險這個體制具備了下列五大功能:

一、分散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了保險業務之後,可以利用再保險的方式,由再保險人依據事前雙方的約定承擔該保險業務的一定比例,繼而減低原保險公司的承保責任,也因此而分散了原保險公司的風險。

二、擴大容量

保險公司承接了保險業務之後,累積風險就會愈來愈大,當累積風險超過了保險公司所能負荷的容量時,保險公司就不能再承接業務了,所以利用再保險的系統,保險公司就可以降低實際承擔的風險,因而可以承接更多的保險業務擴大承保容量。

三、穩定盈餘

保險公司一方面利用再保險機能擴大業務量,並取得經濟規模以降低經營費用比率,另一方面由再保險人獲得各種再保佣金以擴大盈餘,最後又可以經過再保險業務操作來穩定自留業務的損失率,綜前綜合運用之後,再保險及可達到穩定盈餘的功能。

四、齊一質量

保險公司最怕的就是無法預知本身業務風險的變化,換句話說,如果承保進來的業務無法預期其損失率的變化,那麼保險公司經營的基礎就會非常薄弱,而再保險的機制則可以將所有業務的量(保險金額或保險限額)與質(險種、性質、地域)做切割,以使符合保險公司的風險需求,因此達到齊一業務質量的目的。 繼續閱讀…

小護士玩「甜甜圈」! 慘摔落海斷臂怒提告【東森新聞】

遊樂場所管理或設施不當造成遊客受傷,而引發的賠償責任最好就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在保險金額方面,每次事故理賠上限,目前雖然從原先的10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那也是指如果每人賠300萬,那麼這個限額最多只能賠五個人而已,如果發生事故,死傷的人是要去均分1500萬,也就是說如果有十個人死亡,每個人只能賠償150萬了,至於現行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6400萬元,其實是不太可能用到,因為這個意思是指出了事故的公共場所,賠償了1500萬之後,又一再出事,連續在一年之內出了至少四次大事故才會用到。所以保額自有很大的空間來提高,至於高到多少就要相對看保費的增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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