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拋錨 善用產險道路救援【工商時報/黃惠聆】

投保了汽車保險之後,最令人頭疼的就是發生理賠的問題了,因此選擇服務最好的保險公司比保費最便宜的保險公司要重要的多,這些服務諸如二十四小時0800服務、酒醉護駕到府服務、現場協助車禍處理、ISO理賠標準流程、全程協助和解、拖吊服務等等,其中拖吊服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種了!

不過每家公司的拖吊服務內容不盡相同,譬如有里程上的限制或道路種類的限制甚至有些服務必須自行承擔(也就是要自己付錢),因此被保險人拿到保單後應該先瀏覽一遍拖吊服務的內容,或應該把該服務卡放置在車上以便不時之需,另外一點是被保險人在決定投保哪一家保險之前,當然應該把這些服務的項目作綜合考量,而不是只考慮保險費的差距。

行動裝置險明年上路,商品估月底出爐【時報資訊/林資傑】

針對銷售手機的店員,因為要包括手機保固就要求單獨考行動裝置險的業務員資格,看起來有點小題大作了,如果是這樣幾乎每個險種都應該考不同名稱的業務員了,譬如做工程保險的業務似乎應該考工程保險業務員,銷售誠實保證業務員好像應該要考一張誠實保證義務員執照,如果這樣做,意義很好,大家專業都會進步,但有必要嗎?

其實,手機保固保險就是一種保固保險之一,像家電保固、中古車保固、建築保固一樣,其基本的保險原理原則在業務員資格測驗中就足以測試出來,單獨為了這種產品做一種測驗似乎over了,不過若能提升保險業界的專業水準,不管做了多麻煩的事,總是值得的!

合作性競爭是未來的主流?【文:江朝峰】

這些年來台灣產險業仍然處於激烈的價格競爭,其原因如前所述已是相當清楚,事實上,無論從全世界壽產險保費收入比與產險密度來分析或從台灣地區經濟發展狀況、消費能力、社會結構而言,也具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

而這個空間,就是個人性保險業務的主動行銷,因此如何運用競爭策略進而決定區隔市場,再以相對應的行銷組合如商品、價格、通路與促銷活動,來達成行銷目標,將會是未來產險行銷的主流,若果,則合作性競爭將會取代絕對性競爭,如下圖所示。

合作性競爭與絕對性競爭的概念差異

絕對性競爭 合作性競爭
競爭存在於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 競爭存在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之間
以服務附加價值提升為主 以價格戰為主
互相挖角與攻擊 提升形象、運用行銷策略
同一個市場互相吞食 整體市場的擴大

但是在開放行動電話的經營之後,在激烈競爭之下,不同需求的潛在用戶被激發出來,用戶成倍數成長,不使用行動電話的人不再覺得理所當然,因為行動電話已成了必需品。因此在產險業邁入了合作性競爭的時代後,競爭的重點將會放在誰更能發掘潛在客戶,誰較能滿足不同需求的客戶,其間存在著觀念上的合作與行動上的競爭,配合整體市場的背景,個人性保險業務的行銷將在世紀交替之際成為產險業最重要的課題。保險公司在發掘了消費者的需求之後,將會儘量滿足消費者需求以擴大市場,因此純粹考慮價格以外的消費者之需求獲得滿足之後,整體市場即會比較有機會擴大。猶如行動電話市場,在中華電信獨家經營的時期,其用戶很難突破一百萬戶,原因非常簡單,只有特別需求的人才會使用行動電話,因此行動電話被定義為奢侈品,不使用的人覺得理所當然。

前9月逾4.4億 產險網路投保 年拚7億【工商時報/黃惠聆】

台灣網路行銷已經落後其他國家一大截,原因無他,慎重而已,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日前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以前在台灣的保險歷史上,以往僅有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可以從事業務招攬工作,一直到業務員合法化之後(After 1992),在保險業務統計上才出現直接業務的統計數字,目前我國產險業的行銷通路主要分成業務員通路、保險經紀人通路、保險代理人通路。

網路行銷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但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卻進度有限,尤其保險經紀人仍然無法經營網路保險,這將使得網路保險的發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埃森哲分析,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1年,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保費、約12兆台幣,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

電池起火? 北市停車場露營車燒成骨架【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如果是電池起火,那麼就非常可能涉及產品責任保險,對於製造商來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是一定的措施,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其中應投保的對象從開始製造到交到消費者手中一系列的所有企業廠家,原因很簡單與產品相關的所有廠商至少都會因連帶責任而牽扯其間。

至於所謂產品的瑕疵或缺陷則至少有三類狀況,包括設計錯誤、製造錯誤與使用說明不當,其中設計錯誤即產品因設計程式、規格之錯誤,造成同一系列製造、生產之產品都有瑕疵。製造錯誤則是指產品的設計雖然沒有問題,但在製造過程中由於人為疏忽或機械故障而造成產品的瑕疵,至於使用說明不當方面指的是產品設計及製造雖均符合標準,但各種產品特性不同,如果製造廠商沒有適當說明或警告,就有可能造成使用人於使用時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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