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樓外牆磁磚掉落 砸傷一婦人【中廣新聞網】

【豐林保險評論】

大樓外牆磁磚掉落砸傷婦人,原則上是該大樓的責任,一般來說也都由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來理賠,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像大樓的外牆剝落而造成損失的事故已經發生了好幾起了,但是大多數的大樓都沒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這也造成了保障的一個空隙,所以當一般大樓管理委員會並不重視這一項風險的時候,為了保障市民安全,強制投保或許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首張自行車保單 開賣【經濟日報/陳怡慈】

【豐林保險評論】

騎U-bike 若發生意外,其實真的是要看是誰的責任,如果是道路設施不良,例如路面不平或人孔蓋路面不平整等原因,那麼可能應該由政府來負責任,也就是申請國家賠償,如果是 U-bike保養不當,那麼當然要求 U-bike 公司依法來賠償,而 U-bike 公司就需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如果今天是自行車本身設計或製造的瑕疵,則是自行車商要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目前媒體多要求要投保傷害保險,而且是不記名的傷害險,以保單的本性來說是有點困難,保費不太容易精算,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比較大,基於這樣的原因,其實也可以考慮用原 U-bike 公司所投保的公共意外保險去展延承保範圍,包括到使用者的意外,而且因為使用者與 U-bike 公司是消費者的關係,所以適用消保法屬於無過失概念,如此幾乎跟傷害險的賠償差不多,或許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企業如何選擇產險公司【文:江朝峰】

每年,各企業的保險承辦都要為續保準備資料,更新投保的金額,並且重新檢視各項保險的適度性,在完成包括商業火險、產品責任保險、公共意外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等各險種的基本準備工作之後,接著就必須跟保險經紀公司與有意願承保的保險公司展開協商報價與談判的流程。

當所有保險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把相關報價以及承保條件提供出來給企業保險承辦的時候,開始要傷腦筋的便是應該選擇哪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或哪幾家的保險公司,就產險公司的選擇來看,以保費收入大小區分,似乎大就是好,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規模越大,則理賠能力越強,但事實卻未必如此,因為保險公司規模雖然夠大,但服務與保險理念不是非常的正確的話,也可能代表仍存在很多無法理賠的空間。

因為保險條款異常複雜,甚至專業律師都無法保證保險契約的相關規範能夠完全的理解與解釋,而從歷史判例與經驗法則中去爭取相關的權益,又不是一般保險承辦能力所及,所以萬一選擇規模大但保險理念差的保險公司,其實未享有利益之前,可能先蒙其害。

另外常見的,便是以「關係」作為決定保險的依據,但是近年來由於各種天災與新興風險愈來愈難以控制,加上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就可能發生不重視風險管理的保險公司喪失清償能力的情況,雖然政府主管機關為了怕影響保護權益而成立了保險安定基金,在發生保險公司倒閉事件時,由安定基金來彌補與保障保戶的損失,但以其他國家類似的經驗顯示,安定基金通常會有限額賠償或打折退費的措施,因而無法完全保障到保戶的權益,所以選擇保險公司時如果單純以關係作為考量,可能不是一個好的決策。 繼續閱讀…

6.7地震襲北海道外海 未發布海嘯警【中央社】

【豐林保險評論】

全球氣候異常似乎會愈演愈烈,也因此天災發生的機率跟嚴重性都會增加,因此投保天災保險也是保障個人、商店、公司企業最經濟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但是對保險公司來說,這也是一個難題,因為巨災發生的頻率跟幅度愈來愈算不凖,而在市場的競爭之下,費率又難以提高,而個別企業想要用更經濟的成本來保障天災風險,更是理所當然,綜合來看,這就是現在台灣的產險市場狀況。

從民國50年開放保險公司設立至今已超過50年,但是能真正因應天災的保險系統仍然很不充分,譬如說所有汽車有投保天災保險的比率大概只有千分之二,所有工廠與辦公室有投保颱風、洪水、地震的比率估計應該不到5%,至於住宅的部分幾乎沒有人投保颱風洪水險,地震的部分則有約30%的投保率,但是只能在全倒時最多賠償150萬元,保障的效果很有限,因此相對於我們被列為世界上四個極端危險的天災國家,我們真的應該好好檢討一下面對天災的態度。

旅館險來了 瞄準中小業主【經濟日報/陳怡慈】

【豐林保險評論】

旅館、飯店、酒店或旅社要投保責任保險,可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也可以投保旅館綜合責任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大家耳熟能詳,至於旅館綜合責任保險則是在承保住宿客人財產的損失(金錢及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不包括在內)、食物中毒、因為旅館的設施或人員的行為所致之傷亡或損失、旅館提供的交通工具發生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還包括在旅館遭受強盜小偷所致的損失以及旅客寄託於旅館的停車場內之車輛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毀損滅失等。從這些範圍看起來其保障的範圍要比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要廣泛,除了食物中毒、停車場責任必須另行加保之外,交通車輛與竊盜的部分則應另行安排保險,不過由於旅館綜合責任的知名度比較低、投保的彈性也比較低所以投保率也比較低。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