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創新 金管會挺【經濟日報/邱金蘭】

保險單跟一般商品的最大不同就是,保單本身其實不是商品,它真正賣的是一份承諾,那份承諾你是看不到摸不到的,保單只是把這份承諾寫成文字而已,所以要仿效保單真的很容易,只要影印然後換保險公司的名字就好了,因此從以往以來,只要有保險公司發展了新商品,通常就會立即被其他保險公司複製,所以不用多久全市場就都會有這一張保單。

這個結果告訴我們的是你不需要花力氣去發展新商品,只要別人有新商品開賣,只要照抄不誤就好了,因此市場上就會變成只有價格競爭的不好現象,甚至有些保險公司並不瞭解該新商品的真正意涵,結果造成了許多保險消費者糾紛,嚴重影響到保險界的形象,另外也因為如此,所以沒有保險公司想要發展新商品,所以沒有差異化商品,市場只能停滯,獨賣期是非常好的做法,以前做過效果不彰,希望這次能有所突破,甚至能將獨賣期延長。

隔宿露營變膝蓋開刀 母氣質疑醫護疏失【TVBS/譚伊倫 崔重群】

要解決醫療糾紛,推廣醫療相關的責任保險確實非常重要,但是釐清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所謂醫師責任保險的理賠基礎大概可以分為三種,一是過失責任,二是嚴格責任,三是無過失責任,過失責任是指病人必須舉證醫師有過失,或者由醫療糾紛鑑定單位鑑定出醫師有過失,醫師要負賠償之責時,這張保單才理賠,嚴格責任則是由醫師來舉證證明自己沒有過失才能免除賠償責任,至於無過失責任,醫師或病患都不需要去證明有無過失,都要由醫師來賠償。

這三種情形,過失責任基礎幾乎保護不到病患的權益,而無過失責任似乎對醫師又太嚴苛,導致醫界大反彈,因此嚴格責任基礎似乎比較合乎公正合理的社會原則,不過實際在執行的時候,包括鑑定單位的選定,或保單的設計與核保理賠程序都必須審慎處理。另外如果要採取強制責任的方式,則可能可以借鏡強制車險的概念,也就是說基層責任以無過失責任為基礎,超額責任則改為過失責任,如此一來,病患的權益照顧到了,醫師也可以有保險的保障,至於保險公司的處理也會比較合理簡單。

超責護體 擦撞超跑不再心驚驚【工商時報/黃惠聆】

台灣的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2016年八月份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果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以日計價車險 明台產險跟進推廣【中央社】

其實以日計價車險也是碎片型保險的一種,只是他是切碎保險期間,近幾年來保險科技的發展非常的快速,其中尤其是碎片型保險儼然成形,以大陸的發展來說,2016年阿里巴巴雙“十一”以1207億元收關。螞蟻保險平台上,24小時中,6億筆保單,平均每分鐘41萬單。2017年,以1682億元定格。支付寶的支付總筆數14.8億筆。螞蟻保險平台上,全天出單8.6億筆保單,平均每分鐘60萬單,三個數字都創下新紀錄。

在險種方面,從最初的退貨運費險,到2015年的4個險種、2016年擴充至30餘種,到2017年近50種。全程零人工參與實現個性化定價與流暢的流程。京東平台的“全球好物節”下單金額1271億元,50%的訂單都有保險保障。“消費保險”概念成型:凡透過保險機制促進消費達成,從商品質量、價格、物流、售後、網上消費資金帳戶安全等各個環節提升消費體驗,化解售後糾紛並提供經濟補償的保險創新。

企業產險規畫建議書【文:江朝峰】

財產保險行銷的過程異常複雜,尤其對企業單位的保險安排,常須經冗長的規劃、佈局、接洽等一連串步驟。因此從銷售前的風險分析、查勘、保險安排、報價,以迄銷售後保險手冊的製作,都有必須借助於保險建議書之處。茲將保險建議書的種類簡介如後:

一、風險分析報告書(Risk Analysis Report)

企業的經營無時無刻不面對各類風險的威脅,因此分析企業的各項資產、可能遭遇的風險、各類風險對資產可能造成的損失、該損失是否足以影響企業的存續或可不予理會、企業經營者又該採用何種方式來處理這些風險等種種問題,即為風險管理的範疇。然國內企業界迄今仍未重視該領域的研究。由於風險管理的妥善運用,確能降低社會實質的損失,同時也可降低保險公司的損失成本,因此為客戶製作風險分析報告書,不但對保險公司具有正面意義,對企業也因其功能受到肯定而漸廣受歡迎,所以接觸潛在保戶的第一份建議書常為風險分析報告書。

二、查勘報告書(Survey Report)

查勘報告書在國內的發展頗早,然而至今仍僅止於火災保險的查勘階段,甚至查勘報告中最大可能損失(Maximum Possible Loss)的估算亦尚處於理論階段。

查勘報告與風險分析報告乃企業風險管理的依據。後者著重觀念的建立,前者則運用工程專業知識,指導被保險人從事損失預防或損害防阻工作的進行。因此良好的查勘報告不但可降低保險人的損失率,更可減少社會的實際成本。查勘報告的範圍不僅限於火災保險,對於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災的防護也可有所建言,甚至貨物運輸保險、內陸運輸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各類險種無不適用。保險業對於此類工作的研究發展實應多做投資,以提供被保險人更好的損失控制技術。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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