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族必知 4月起金管會推車險五新規定【經濟日報/邱金蘭】

保險單是定型化契約,原本條款的規定就會比較偏向保險公司,舉例來看,短期費率表係指保險期間未滿一年時,計算短期保險費的依據,也就是未滿一個月者15%,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者25%,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35%, 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者45%,依此類推到十一個月時95% ,十二個月100%,所以從這個表看起來如果保的期間越短收的保費比例就越高,對被保險人來說也就越不划算,其旨在希望被保險人儘量不要轉變保險契約。

舉例來看,如果被保險人投保的時候交了6000元保費,如果保了73天就退保,那麼只能退3900元保費,也就是算繳了2100元保費,若是按照日數比例才要交1200元保費,如此看來公平嗎?所以目前做了一些修訂對被保險人來說只是遲來的正義,進一步來看,若是保單其他規定包括保險公司要退保則只要按日數比例來收即可,而不是只有換車退費才適用,那才是更為公平!

自導自演!假墜崖真詐保3000萬 夫兒冷眼見妻摔死【奇摩新聞】

詐領保險金在保險理論上是道德危險的一種,即積極性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其有別於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但都是保險業最承受不起的痛,也是所有被保險人的公敵,因為在嚴重時,據說保險公司的所有賠款中,道德危險就佔了兩成,因此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因為如此而虧大錢,也因為保險公司虧損,所以就會轉嫁到全體的被保險人而造成費率高漲。

當然道德危險的種類繁多,除了縱火、假報汽車失竊、醫療詐欺之外,最常見的還有以前轟動一時的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案件,至於假意外真自殺與謀殺被保險人事件則是時有所聞,以前更有發生過一連串的自己鑿沉漁船來詐欺保險金的案例,各種道德危險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想要完全根絕幾乎為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因為保險制度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保險界理當多花一些成本與時間來仔細處理,以消除保險的原罪。

機械停車位下墜 維修工命危【中國時報/曹婷婷】

載運汽車的機械式升降梯的支架斷裂導致汽車受損及人員受傷,首先必須先鑑定損失的原因是否屬於機械式升降梯的瑕疵,若是,那麼就要找機械式升降梯的製造商來賠償,而這家製造商則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但是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知道該機械式升降梯的製造商是誰,或者也不會去想到應該可以找該製造商來賠償,這個時候就直接找這個停車場(塔)的管理單位也可以。

而這個停車場(塔)的管理單位則必須投保公共意外險,以保障他們因為管理使用或所有關係導致消費者受到傷害的賠償責任,他們的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則可以再代位向機械式升降梯的製造商要求賠償,而機械式升降梯的製造商若有保險則由他們的保險公司來賠償,至於受害人可不可以同時向機械式升降梯的製造商與停車場(塔)的管理單位求償,雖然沒有限制,但其最後獲得的賠償金額不能超過他受到的損害以免雙重得利。

南山產首發 遙控無人機保單開賣【工商時報/黃惠聆】

又有新的產險保單面市,這是非常好的消息,但同時也在檢驗產險公司的行銷能力,行銷有所謂4P,就是商品、定價、通路跟促銷,以商品來說,這張保單很有市場性,無人機越來越多,事故也越來越多,所以這張保單絕對是方向正確,但是不知有沒有做過市場調查,如果像寵物保險一樣不管規格條款都不是消費者所需,恐怕又會淪為叫好不叫座的情況。

再以定價來說,15000元實在太貴了,甚至比汽車強制責任險+汽車任意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險還貴上許多,恐怕買的人很有限,通路不好說,只不知能不能直達玩無人機的族群,至於促銷,這更是產險公司的弱項,想來應該只有報紙曝曝光而已吧,如果用最簡單的行銷4P來檢驗就只有這樣,那麼這個商品的未來就很值得擔憂囉!

「姊受傷了」女童遭摺疊桌夾斃 弟急求救【TVBS新聞】

摺疊椅發生事故已經不是第一回了,因為摺疊椅本身的特質所以特別容易發生事故,也因此廠商更應該重視保險的保障,對於製造商來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是一定的措施,所謂產品責任保險簡單的說,就是在保障產品製造廠商、包裝廠商、加工廠商、代理商或經銷商等,因為產品的瑕疵或缺陷而造成消費者或第三人受到損害時,所可能因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其中應投保的對象從開始製造到交到消費者手中一系列的所有企業廠家,原因很簡單與產品相關的所有廠商至少都會因連帶責任而牽扯其間。

至於所謂產品的瑕疵或缺陷則至少有三類狀況,包括設計錯誤、製造錯誤與使用說明不當,其中設計錯誤即產品因設計程式、規格之錯誤,造成同一系列製造、生產之產品都有瑕疵。製造錯誤則是指產品的設計雖然沒有問題,但在製造過程中由於人為疏忽或機械故障而造成產品的瑕疵,至於使用說明不當方面指的是產品設計及製造雖均符合標準,但各種產品特性不同,如果製造廠商沒有適當說明或警告,就有可能造成使用人於使用時發生意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