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費大漲、產業界吃不消 產險公會提三大建議【經濟日報/戴玉翔】

費率正在漲的現實面市場,文中的三項建議都無法得到立即的降價效果,這些策略與措施都是對的但是也都需要時間,而無法立竿見影,現實面來說企業界必須捨棄以往殺價的習慣,而以保險服務、條件跟理賠來做為購買保險的重點,如此就可以跟保險業深入對談整體的保險規劃。

再來就是要好好的討論相關的保險條件,譬如自負額的設定,如果自認為風險非常好的企業就可以拉高自負額到自己準備金可以處理的範圍,另外也可以利用保險限額跟自負額配合,如此一來保費就可以得到適當的降低,另外也要保險經紀人充分合作,利用經紀人的談判能力來降低費率,或者利用保險經紀人安排在保險或共同保險的能力,也可以適當降低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壓力以進一步的降低保費。

保營造綜合險 分攤事故理賠【經濟日報/李秉豪】

營建工程之風險種類繁多,也無法完全消除,故營造工程中最複雜的課題就是如何由各利害關係人適合的來分擔風險。通常業主(定作人)在此時會居於主動分配的地位,但若只是將風險移轉給營造廠商承擔,鑑於買方優勢及法規之限制,業主(定作人)就比較傾向於儘可能將風險交由承包商去承擔,然而承包商常為吸收風險可能須提高標價或者根本無法承擔,此時的風險移轉就未必最為恰當。所以業主(定作人)倘希望工程順利且經濟的完成,就應將各風險公平合理分配給參加各方分擔,主要原則就是承擔風險者必須是其中最能控制風險的一方,並能及時以最經濟的方法來加以處置。

以保險的角度來看,由於並不能完全承保前述的所有風險,而且保險也有成本(保險費)的問題,所以如果今天只是由業主規定承包商必須購買保險,但又沒有規範要如何投保,此時承包廠商就很有可能會決定花最少的保險費去投保最基本的保障,如此一來相信萬一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在沒有充足的保障之下,營造商的工程品質與時效都會遭受嚴重的考驗,而最後業主也當然會受到影響,因此當必須用保險來移轉工程中大部分的風險時,最好由業主與承包廠商充分溝通後,在共同被保險人的前提下擬定工程保險規劃,讓風險管理機制能發揮最大的效果。

投保失能險再傳詐759萬 業者:發現投保或理賠異常就會報警【自由財經/吳欣恬】

詐領保險金在保險理論上是道德危險的一種,即積極性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其有別於心理危險(Morale Hazard),但都是保險業最承受不起的痛,也是所有被保險人的公敵,因為在嚴重時,據說保險公司的所有賠款中,道德危險就佔了兩成,因此保險公司就有可能因為如此而虧大錢,也因為保險公司虧損,所以就會轉嫁到全體的被保險人而造成費率高漲。

當然道德危險的種類繁多,除了縱火、假報汽車失竊、醫療詐欺之外,最常見的還有以前轟動一時的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案件,至於假意外真自殺與謀殺被保險人事件則是時有所聞,以前更有發生過一連串的自己鑿沉漁船來詐欺保險金的案例,各種道德危險林林種種不一而足,想要完全根絕幾為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因為保險制度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保險界理當多花一些成本與時間來仔細處理,以消除保險的原罪。

產險業評估 明揚公共意外險恐不夠賠【中時新聞/吳靜君】

其實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可以保得更高才好,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在保險金額方面,每次事故理賠上限,目前雖然從原先的10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那也是指如果每人賠300萬,那麼這個限額最多只能賠五個人而已,如果發生事故,死傷的人是要去均分1500萬,也就是說如果有十個人死亡,每個人只能賠償150萬了,至於現行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6400萬元,其實是不太可能用到,因為這個意思是指出了事故的公共場所,賠償了1500萬之後,又一再出事,連續在一年之內出了至少四次大事故才會用到。所以保額自有很大的空間來提高,至於高到多少就要相對看保費的增幅囉!

公共意外責任險 開店必備【經濟日報/黃明正】

台灣有超過七十萬家的商店,但由於一般商店老闆的保險觀念比較薄弱,所以超過八成以上沒有投保,就算有保險也多是因為向銀行貸款而買了一張建築物的火災保險單,並且因為抵押權人是銀行,萬一發生損失也會優先賠償給銀行,對於小本經營的商店而言,要想再恢復營運可能就會非常困難,其實就算是開一家小商店,對於整體的保險規劃也應該給予一定程度的重視,而且相關規劃也不會太複雜,只要運用現有市面上的保單不但能規劃出相當完整的保障,同時也不會花費太多時間。

除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在火災保險的部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保險標的的選定與保險金額的多少,在保險標的方面指的是建築物、營業生財與貨物等,一般被保險人若是建物的所有權人,不管有沒有貸款通常只會投保建物本身,至於營業生財或是貨物則沒有保險居多,但是這一個部分卻又最容易發生損失,所以投保時就應該列為承保的保險標的才是最保險的做法。至於商店若是承租而來,投保時如果只保店主自己的財產而沒有包括房東的建物部分,則在未來發生理賠時保險公司當然只能理賠已投保的動產部分,至於的建物部分的損失,房東如果向承租戶索賠,則又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所以在選定投保的標的時,最好能將建物與動產都包括進來才能確保所有的損失都能涵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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