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颱風來襲!屋損、車泡水怎麼辦 快檢視有無加保颱風洪水險【今日新聞/顏真真】

【豐林保險評論】

颱風過後民眾的各項財產總會有些損失,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被路樹、電線桿或招牌砸到的汽車,或者因為淹水而造成的泡水車,其實目前投保率真的很低,因為這種天災的附加險,必須是加保了車體損失險才能加保,其加保率僅有1%多一點,而有投保車體損失險的比率也不過是一成多,所以有投保天災保險的汽車大概僅有千分之一。 至於機車大概就都沒有颱風洪水險的保障了!

至於住家,如果只是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也就是去銀行貸款會被要求要投保的那一種火險,那麼幾乎都不會再加保颱風洪水險,所以也沒能理賠,但是沒關係,如果金額不大,趕快將相關受損相片資料寄送國稅局,明年報稅時可以減免稅額,所以要有颱風洪水險的保障,大概就是要投保居家綜合保險。至於商店也是要投保商店綜合保險或者投保商店類的火災保險再加保颱洪險。

亞洲保險市場Q3保費費率續降5% 但台灣費率不降反增 【工商時報/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費率正在漲的現實面市場,其主要都跟損失率有關,換句話說只要天災人禍不斷,那麼費率就會一直維持在高檔,若要得到立即的降價效果,就必須全面來控制風險,這些策略與措施都是對的但是也都需要時間,而無法立竿見影,現實面來說企業界必須捨棄以往殺價的習慣,而以保險服務、條件跟理賠來做為購買保險的重點,如此就可以跟保險業深入對談整體的保險規劃。

再來就是要好好的討論相關的保險條件,譬如自負額的設定,如果自認為風險非常好的企業就可以拉高自負額到自己準備金可以處理的範圍,另外也可以利用保險限額跟自負額配合,如此一來保費就可以得到適當的降低,另外也要保險經紀人充分合作,利用經紀人的談判能力來降低費率,或者利用保險經紀人安排在保險或共同保險的能力,也可以適當降低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壓力以進一步的降低保費。

正德佛堂「神鬼女收納」!監守自盜109張空白支票 領走4545萬元 【自由時報/黃佳琳】

【豐林保險評論】

公司內鬼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就必須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謂「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其中不誠實行為可以包括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這些不誠實行為中最常見的就是挪用公款,因此企業中有機會保管、處理與金錢有關的各級主管與員工都是首要投保的對象,諸如會計、出納、財務人員、收款人員、甚至財務主管,或者像金融機構中幾乎人人都碰得到錢,也都有挪用公司錢財的風險存在,尤其當員工個人財務狀況出問題的時候,在沒有適當的開導時即可能誘發犯罪動機。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達年餘,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住宅地震險有效保單372萬件 全台覆蓋率近4成【中央社/呂晏慈】

【豐林保險評論】

目前的住宅地震基本火災保險,是由一般貸款戶在貸款時由銀行要求來投保這張保單,因此這張保單並不是民眾自發性的投保行為,所以雖然說目前已經有四成的投保率,但是由於其在火險部分,建築物仍有不足額保險的限制,動產部分也有折舊與限額問題,加上地震險的部份只有全損才賠的設計,整體保險規劃保障性非常的缺乏,所以如何推廣真正有保障的居家綜合保險才是王道。

至於責任的部份只有承保「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煙燻,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的賠償責任,所以大概只有客人來家裡時剛好發生火災或爆炸,或者火災延燒到鄰居,才能夠理賠,而其賠償金額是每一個人體傷25萬元,每一個人死亡50萬元,每一次意外事故傷亡500萬元,每一次意外事故財損50萬元,所以整體而言能夠賠償的金額也不大,而如果投保居家綜合保險則可以擴大到各種事故如請客食物中毒、寵物咬傷客人等等,而保險金額也可以提高到足以保障的程度。

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金管會給3點提醒 【中央社/蘇思云】

【豐林保險評論】

   在台灣以往的觀念中,人命的價值一直是被低估的,甚至到目前為止仍然有很多理賠案顯示對死亡的賠償金額有賠償過低的現象,不過近來法院的判例卻也開始陸續出現高額賠償金的案例,500萬以上的金額已經很常見,千萬的金額也偶爾出現,甚至前幾年還發生過車禍撞人成殘而經法院判決賠償1,952萬的案例,整體看來,理賠金額的提高的趨勢似乎會愈來愈明顯。

   其實依據家庭需求說來簡單計算,一條人命一千萬似乎也並不是不合理,若真如此,那麼強制汽車險的200萬保險金額顯然完全不足以賠償,甚至加上任意第三人責任300萬元似乎也不太足夠,所以未來汽車責任將會出現所謂投保超額汽車責任保險的概念,2千萬的保額會愈來愈多人採用,其實包括強制責任保險、任意責任保險與超額責任保險才足以構成一張完整的汽車責任保護網,來保障駕駛人的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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