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火災 住宅火險可理賠【工商時報/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無論是工廠違建或是頂樓加蓋的違建,在投保的時候如果沒有提出來,本來就不是在承保的範圍內,當然就不需要理賠,但是如果在要保書上看得出來把違建包括在裡面,譬如說七樓為頂樓,那麼再加蓋八樓,而且要保書上也說明清楚七樓八樓都有保,如果是這種狀況而不幸又發生火災,那麼請問保險公司賠不賠?因此,這個問題向來都很棘手。

要保書上已表明承保,尤其從地址上就可以看得出來是頂樓加蓋,保險公司也已經接受投保,如果發生火災之後硬要說是頂加違建是違法而不賠,似乎無論理跟情都說不過去,再說如果是工廠,保險公司都會去查勘,都看過了也都承保了,在事故發生時再來拒賠,實在是不太能令人接受,如果保險公司真的要不保這個部分,那麼就應該在投保之前在要保書以及業務報告書上寫清楚不賠,而且跟被保險人除了書面之外也需要加上口頭告知。

如何規劃企業資訊設備的保險【文:江朝峰】

  目前各行各業使用電腦設備非常普及,尤其金融業客戶資料非常龐大,如果沒有資訊系統輔助,別說交叉行銷的效率,就算基本的客戶資料管理都有很大的困難;量販業則有非常繁複的貨品資料,如果缺乏電腦的資料管理系統,整個供貨系統可能完全不能運作;電信業者因為要提供電信服務,所以也當然擁有大量以電信服務為主的電子設備,至於其他行業也有類似的問題,甚至小型企業也都會利用個人電腦來幫助帳務或資料管理,因此對現代化企業來說,電腦系統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一般的辦公設備在保養操作時,大多不需加以特別注意,甚至輕微的碰撞、水濕、水漬、塵埃、震動都不太會造成設備財物的損壞,然而電腦及其周邊設備卻因為比較複雜而精密,所以受損性相當強,而且由於價值高度集中加上操作技術與專業性高,因此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理論上應該比一般的辦公設備更需要保險的保障。

  其實所謂電子設備,除了一般所熟知的電腦,還包括各種電訊發射系統、網路設備、電視台儀器設備系統、各種醫療或研究儀器、各類電話電傳電報通訊系統、電影音響照明舞台等娛樂系統、工業用電子控制設備甚至天文氣象台的觀測設備等,所有電子相關設備都包含在內。

  而電子設備保險主要承保的就是本體的損失保險,它的保障範圍是採用承保一切險(All Risks)的方式,也就是說只要沒有列在除外範圍的危險事故,都可以獲得理賠。有關企業的電腦設備究竟應由商業火災保險及其附加險,或由電子設備保險承保至少應該還要考慮下列三項因素: 繼續閱讀…

天乾物燥 火險可保障【聯合晚報/葉憶如】

【豐林保險評論】

台灣地區每年要發生數千次的火災,其中一半是住家類火災另一半則是商業類火災,當然若以損失金額來說,商業類火災要比住宅類火災要大得多了,像歷年來最大的三次商業類火災為聯瑞、日月光跟華邦大火,損失在60億~100億之間,實在不是一般企業所能承擔,所以對於這種不發生則已,一發生就可能毀滅一家企業的風險,除了善盡預防之責外,投保火災保險是為不二法門。

但是如何投保火災保險卻又是企業主或保險負責人員的專業負擔,因為一般來說,企業主或保險負責人員對火災保險契約的諸多規定與條件是不太了解的,例如保險金額的設定應該用實際現金價值還是重置成本?取得成本是否等於重置成本?帳面價值是否等於實際現金價值?自負額該如何訂定?附加險跟間接損失是甚麼?甚麼是除外項目跟特約條款?既然對火災保險契約不瞭解,隨便保一保,出險再來抗爭的事就層出不窮,這就是目前台灣地區火災保險市場的通病。

復航空難人身保險理賠估9千多萬【中央社/吳靜君】

【豐林保險評論】

通常發生空難所指的賠償多只是指受害人自行投保的人壽保險跟傷害保險的金額,其實包括團體保險、旅行平安險與旅行業綜合責任保險,另外有關社會保險也還沒計入調查,譬如說勞保、公保、軍保等,除此之外,航空險的理賠才是最大的一部分,其中飛機的機體損失險大概要賠償二千萬美金,乘客責任險則要看最後和解的狀況而定,每位死亡的乘客大概會超過一千萬台幣。

所以加起來就會超過十億新台幣的賠償金額,另外飛機的航空保險還會包括對第三人的責任保險,所以被這次空難波及的兩位受傷的民眾還有被撞毀的計程車,都可以獲得責任險的賠償,除此之外,還有旅客會簽用信用卡買機票,那麼就會有信用卡旅行綜合保險,據悉目前至少有兩名旅客可以各獲得3500萬的賠償,另外此案也會牽涉到飛機的產品責任保險的問題,唉!真是複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