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高中爆「435人食物中毒」 營養午餐業者獲判無罪…檢不服上訴:採檢非公開透明【周刊王/黃任強】

餐廳如果因為提供的餐點不潔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對餐廳而言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再附加食物中毒保險的附加險,目前這種規劃方式已經愈來愈普遍了,基本上,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承保因為企業、組織、活動主辦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

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再保成本大增 巨額商火險 保費漲3~5成【工商時報/黃惠聆】

前幾年很幸運的,台灣地區並沒有遇到侵害性的巨災,但是依據世界巨災發展的趨勢來看,可能很快台灣地區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災難,而且今年一再破紀錄的火災不斷出現,所以也出現了破紀錄的保險理賠,除此之外,由於個別巨災的侵害性愈來愈嚴重,因此估計最大可能損失的概念與方法,也勢將出現新的改變,這些改變對於台灣保險市場都會產生新的影響,其中對於再保險費率的變動與再保險條件的調整,都是勢在必行。

另一方面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總有3~5個颱風,不管是颶風還是洪水,所造成的損害難以估計,尤其近幾年來,由於地球暖化嚴重,颱風的損害有巨大化跟難以預估化的傾向,以雨量來說,動不動就破記錄,一個鐘頭一百公厘的雨量,以前沒淹過的地方也會淹水,如果排水道又有點堵塞,幾乎大部分地區都會淹水。而今年的颱風季還沒開始,如果加上今年預期的颱風洪水的損害,商業性產險的費率恐怕真的很難維持囉。

火險保險金額應注意不足額保險【文:江朝峰】

企業新購財產時,應隨時通知保險公司加批承保,因為如果該保單屬於列舉財產承保的方式,則未列舉的新增財產便形同無保險保障。而假若該保單採用概括承保財產的方式,則新舊財產的總和必又超過保險金額,而形成不足額保險,因此企業一旦有新購置的財產時,便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加保。然而如果每有新增資產便通知,不但不符行政效率也難保不會有疏忽而未予投保的情形,因此為避免隨時通知加保的麻煩或為預防遺漏的狀況產生,實可運用「資產自動增加」或類似的特約條款來解決。這些條款的運用不只擴大了新增資產的保障,且免於不足額保險的限制,更減少企業保險承辦人日常作業的繁瑣。

□具有技術價值之財產

一般企業大部分都是以財產目錄之帳面餘額投保,往往忽略了一些帳面餘額很低(甚至餘額為0),但實際上仍然在繼續使用、運作或生產的財(亦即有經濟價值或技術價值大於帳面價值的財產)。如果這類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時,企業能夠獲得的保險賠償金,通常是少之又少。

因此針對上開機器,就應事先與保險公司協調該類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並以之為理算損失之依據。一般是以重置成本的10~30%作為其實際價值之認定。

□理賠後復建中,保額也要注意調整

其實不足額保險的問題不只在企業投保火險前要注意理賠後更要留意,舉例來說倘若某企業投保了 5千萬的足額建築物火災保險,沒多久就因為火災造成 2千萬的損失,保險公司於賠付之後,依據保險契約的規範,該企業的保險金額僅餘 3千萬。在該企業迅速復建完成之後,實際價值已恢復為5千萬時,其保額卻仍僅為 3千萬,這種情形也會形成不足額保險的問題。一般企業通常會忽略前述的狀況,因此為避免發生這類問題,除非該企業的保險承辦人員能隨時記得在復建過程中,實際價值有所增加時,即通知保險公司加保,否則就應該充分運用「保險自動恢復條款」來自動承保所增加的保險價值。

確保公眾安全 投保公共意外險不可少【工商時報/郭亞欣】

所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基本上是承保因為企業或組織或主辦活動的單位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來賓或其他人受到損害而加以賠償的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在保險金額方面,每次事故理賠上限,目前雖然從原先的10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那也是指如果每人賠300萬,那麼這個限額最多只能賠五個人而已,如果發生事故,死傷的人是要去均分1500萬,也就是說如果有十個人死亡,每個人只能賠償150萬了,至於現行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6400萬元,其實是不太可能用到,因為這個意思是指出了事故的公共場所,賠償了1500萬之後,又一再出事,連續在一年之內出了至少四次大事故才會用到。所以保額自有很大的空間來提高,至於高到多少就要相對看保費的增幅囉!

獨家直擊! 廬山溫泉土石流「灌進飯店大廳」【[華視/周大翔 李盈萱 洪年輝 馮薇之 黃瑞麟】

地球由於暖化益趨嚴重,各種天災形成的條件愈發成熟,除了將導致嚴重損失的侵害型天災發生的次數在增加當中,其嚴重性也一再的破紀錄,就台灣來說,因為氣候異常而造成的災損愈來愈多,更是愈來愈不可預料,而因為氣候的異常更影響到地質結構,簡而言之,相信未來在台灣肯定會有更多的機會遇到颱風、洪水、土石流、地震、海嘯、冰雹、龍捲風等等。

土石流是近年來常常發生的災害,像之前的米堤飯店、富野飯店都發生過,一般而言在山上的飯店,依常理推斷是不應該發生洪水或土石流這一類的事故,但因為近年來台灣的山地開發不當,水土保持不良所以導致此類災害不斷,因其有嚴重的人為因素,所以保險公司對於承保這一種風險興趣缺缺,一般要能買到保單恐也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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