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專業不能成為企業產險顧問【文:江朝峰】

企業在管理各種風險所運用的方法當中,購買保險大概是其中最經濟有效的方法之一,雖然買保險很簡單,但是買到適當的保障與服務則不太簡單,因為整個購買保險的流程包括到售後的各種保單調整與理賠服務都相當複雜,尤其保單條款與結構常不是一般人所能完全了解,因此必須要透過適格的產險顧問來服務,才會有完整的保障。

所謂企業的產險顧問最傳統的就是產險公司的營業人員,這些營業人員每天都接觸各種企業,所以理論上來說對企業投保的流程、保單的內容、理賠文件的準備都應該有一定的經驗,因此企業的保險承辦就會相當倚賴這些有經驗、誠信、服務態度良好的產險顧問。

另外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因此壽險業務員、證券營業員或銀行行員,如果通過產險業務員的資格考試,也可以招攬產險的業務,這些金融領域中的產險業務員也有對產險實務非常嫻熟與了解的人員,或者他們會透過共同行銷的方式與產險營業人員結盟,因此也可以提供產險顧問的服務;最後產險經代公司的業務人員,如果經過適當的訓練,也是產險顧問的一種。

至於所謂適格的問題,則是指這些有資格的產險業務員數量雖然不少,但其中卻有很多並不適合擔任企業的產險顧問,第一種情況是專業知識不足的問題,因為企業的保單種類非常多,各險種差異性極大,尤其保單多為制式定型化契約,如果不了解各張保單與企業風險之間是否契合,就很容易讓企業的保障出現空缺。

第二種限制條件為產險顧問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如果這些產險顧問關心的是他們佣金的問題而不是被保險人權益的問題,則所有保單條件就不會是以被保險人最有利的狀況來設定,另外更嚴重的是當保費如果繳交給不肖的產險業務員,而遭到動用或借用,對保險效力的影響非常的大,那麼這一種營業人員當然是完全沒有資格擔任企業的產險顧問。 繼續閱讀…

台銀前襄理盜領客戶逾8千萬養2情婦 一審判8年半【中央社/高華謙】

行員竊取銀行的錢或代保管的錢,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就必須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謂「員工誠實保證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承保員工的不誠實行為所造成公司的損失,其中不誠實行為可以包括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這些不誠實行為中最常見的就是挪用公款,因此企業中有機會保管、處理與金錢有關的各級主管與員工都是首要投保的對象,諸如會計、出納、財務人員、收款人員,甚至財務主管,或者像金融機構中幾乎人人都碰得到錢,也都有挪用公司錢財的風險存在,尤其當員工個人財務狀況出問題的時候,在沒有適當開導時即可能誘發犯罪動機。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能保障的不僅僅是挪用公款的損失而已,其實竊取公司財產也是基本的承保範圍,以前也發生過許多此類的案例,如某鞋廠員工數人同夥,每天利用中午休息以及下班時竊取公司球鞋予以變賣牟利,最後由於其他員工檢舉而移送法辦;另如某大企業負責收發信件的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在黏貼寄送信件的郵票時故意錯置,如限時掛號改成掛號、限時信改平信寄出等方式不法賺取中間差額郵資多年,終於也被查核屬實而移送警局;上述兩個案例都並未直接竊取公司金錢卻偷偷變賣公司財產圖利,此類不誠實行為當然會造成企業的損失,所以也納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的承保範圍。

1,280萬的法拉利尚未交車就全毀! 墜毀地點竟在「經銷商電梯內」【地球黃金線】

載運汽車的電梯的支架斷裂導致汽車受損,首先必須先鑑定損失的原因是否屬於電梯的瑕疵,若是,那麼就要找電梯的製造商來賠償,而這家製造商則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如果不是電梯的問題,則汽車廠商必須將所有車輛投保商業動產保險來保障其置放的汽車因為各種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害。

如果是一般的停車場(塔)則其管理單位則必須投保公共意外險,以保障他們因為管理使用或所有關係導致消費者受到傷害的賠償責任,他們的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則可以再代位向電梯的製造商要求賠償,而電梯的製造商若有保險則由他們的保險公司來賠償,至於受害人可不可以同時向電梯的製造商與停車場(塔)的管理單位求償,雖然沒有限制,但其最後獲得的賠償金額不能超過他受到的損害以免雙重得利。

如何整合企業多張保單【文:江朝峰】

一般而言,公司企業在買保險的時候,初期多會因為財產的陸續增加而陸續購買相關的保單,譬如企業的公務車、貨車、主管用車等,每添購一輛新的公司車通常就會投保一張新保單,等公司經營到一個相當的規模之後,這些公司車可能已達數十輛,保單也有數十張,每張保單不但到期日不同,投保的險種也不一樣,承保的條件更是五花八門,這種情況在實務上相當普遍,其不只造成管理上的困擾,就以成本的考量來說也很可能不太划算。再以火災保險來看,也有類似的情形,一家企業每增購一些設備就去投保一張火災保險單,其中有些保單包括火災、颱風洪水、地震等比較廣泛的保障範圍,有些保單卻可能只投保火災的基本保障;另外像保險金額的基礎也可能不太一樣,有些保單採用重置成本基礎有些則可能採用實際現金價值,加上到期日並不一致,特約條款也不盡相同,如果萬一有理賠發生,其間的爭議與糾紛恐怕在所難免。

上述這種情形在連鎖店企業最為明顯,因為不論是自營或加盟的連鎖店,從第一家店開始,由於地理位置的選擇,必定相隔一定的距離,因此財產之間也相對獨立,所以每一家店開業之後如果要買保險,就很容易變成各自投保,因此包括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現金保險、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汽車保險等各相關保險,有的店會保有的店則不會投保,就算已經投保的店家其保險額度、條件、保障範圍也應該都不太一樣,如此一來對於整個連鎖集團的擴展與經營就會增添一些不確定的變數,因此為了降低這些經營的風險,如果是新成立的連鎖企業,則可以第一家店的保險規劃作為基礎,往後陸續成立的自營或加盟店則可以用批加的方式加保到第一家店的各張保單中,到了年度續保時在整合成一張大保單,並且在次年度運用相同的模式繼續加保新的店,每年續保則重新檢視與整合。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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