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裝不孕打免疫球蛋白 詐保1.5億【中時電子報/盧金足】

利用保險來犯罪,全世界都有,甚至有人估計其占保險賠款的十分之一以上,其實保險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就是可能會引發所謂的道德危險,在意外保險的部分最常見的就是為了保險金而自殘或傷人,此類案例在世界各國不勝枚舉,譬如之前重新立法檢討的兒童保單,就是因為怕父母親會為了保險金殺害未成年的小孩子,另外像所謂金手指、金手腕、金雙腿事件都是自殘身體的案例。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詐領保險金係屬犯罪行為,當然無法理賠,否則大家都來謀害親人,就算被抓到還可以獲得保險金,這個世界可能就不會太平了。除此之外,保險公司應要發展更為完整與縝密的核保系統,而在理賠時,調查員也要有更先進與嚴格的訓練,就像調查局或情報局的水準,如此才不會冤枉了誠實的被保險人,而也可以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更會提升保險形象讓社會大眾對保險更有信心。

千大企業投保險種與內容的分析—產險經紀人與直接業務之比較【文:江朝峰】

依據統計的數據分析,我們發現顧客對於產險經紀人通路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明顯較直接簽單通路的顧客存在較高的認知程度,而其他保經代通路則與直接業務通路差異不大,以下擬以投保險種的數量、商業火險承保內容的周延性與保險金額的設計基礎為被解釋變數,並以產險經紀人通路、其他保經代通路等兩項行銷通路變數以及千大企業與被保險險種之若干特徵為解釋變數執行迴歸分析,來驗證其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的差異,其結果如下:

先就千大企業投保的險種數量來看,包括商業火災保險、運輸保險、團體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員工誠實保證保險、現金保險、董監事主管責任保險、應收帳款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等十項比較常見的商業性保險,平均而言每家企業投保了4.87種商業性保險,最多投保了11種保險,最少則只有一種,茲以險種規劃的周延性來看保險通路的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的貢獻,依據迴歸結果,產險經紀人通路比起直接業務員通路是顯著而正向,也就是說台灣地區的產險經紀人很明顯的比保險公司的直接業務員要來得專業,而服務品質也比較好,因為產險經紀人有能力規劃與服務比較多的險種,而其他保經代通路的迴歸結果並不顯著。

再以商業火險的承保範圍的內容來看,範圍最完整的是全險加營業中斷附加險,而最陽春的就是僅投保純火險,其中還包括各種天災跟非天災的附加險可以選擇,當然如果幫顧客設計跟規劃愈完整的承保範圍也就代表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愈好,依據迴歸結果,產險經紀人通路相對於直接業務員通路,其商業火災保險的承保範圍是正向而顯著的完整,也就是產險經紀人所服務的千大企業保障範圍比較大,所以代表產險經紀人的專業與服務比較好,至於其他保經代通路的迴歸結果則不顯著。 繼續閱讀…

急!網拍店失火險燒隔壁超跑 3分鐘搶救20車【TVBS/洪彩綸、陳書賢、賴重榮】

對失火的網拍倉庫來說,當然最重要的是應該投保火災保險,而這種倉庫最麻煩的就是保險金額的設定,除了這個倉庫的建築物與設備都應該投保火災保險之外,如果這個倉庫裡面的貨物是自己的,那就要注意其金額的正確性,因為這種倉庫的貨品每天的流動性很大,很難準確地估計保額,所以一定需要用流動型存貨的投保方式來規劃。

如果這個倉庫裡的貨物有一部分是別人租放的,也可以用火災保險來規劃,但在估計保額時更要小心,或者用倉儲責任的責任險保險也可以,不過,如果怕去延燒到鄰居,則要進一步去規劃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尤其是該責任險的保險金額一定要規劃比較高的額度,才有可能去賠償高價的標的。

不止民眾怕 企業投保防疫保單爆增9千件【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

企業投保防疫保險必須先投保營業中斷保險,而台灣地區的企業ㄧ般來說對營業中斷保險是比較陌生的,所謂營業中斷保險是指保障企業(被保險人)因火災或其附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毀損而導致營業停頓,而影響了原可賺取的預期利潤以及發生持續費用的損失。其中預期利潤指的是未來一定期間原本可以賺取但因為保險事故發生而無法賺取的利潤,而持續費用則是指雖然發生了事故但仍然要繼續支付的費用,簡單來說企業因保險事故發生而無法繼續營運,其原應有的淨利收入、薪資或固定費用支出等,皆可由營業中斷保險保障。前述這兩大項目的額度則必須在投保之前由保險公司協助計算出來作為未來理賠的依據,不過也可以因為企業特質的不同而選擇僅投保持續費用即可。

由於營業中斷保險是火災保險的附加險,因此理賠的前提是必須有保險事故的發生而且這些事故造成了保險財產的損失,並因而引發了營業中斷,此時所損失的預期利潤與持續費用才能加以理賠,舉例來說,某企業投保了火災保險附加地震與爆炸險再加保了營業中斷險,現在如果發生了颱風摧毀廠房造成企業營業中斷,但因為該企業並未附加颱風險所以除了財產的直接損失不能賠償之外,颱風所造成的營業中斷當然也不能理賠,另外如果是發生了地震,企業本身並未受損但因交通受阻而無法繼續營運,此時由於並未發生直接損失所以也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企業風險管理三大基本原則【文:江朝峯】

近年來每年幾乎都有颱風洪水肆虐台灣,每年也都會發生數千起的火災或爆炸,甚至有偶發侵害性的地震,其中受損的企業工廠、公司行號修復時程不一,然而觀察損害相對資產較為嚴重而又未適時移轉風險的企業,會發現這是在企業風險管理方面計劃或執行的比較不嚴謹的結果。其實以台灣地區幾乎每年都會面臨各類天災人禍的威脅,如果沒有將災害列為企業主要必須管理的風險,這類企業也將喪失專業的經營優勢;因為在台灣地區災害的發生不只是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而已,也會影響到企業營運企劃是否能安全的執行,更關係到企業預期利潤能否達成,同時也代表著對股東、員工與上下游廠商的責任,所以如何去減少或避免或移轉各種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威脅,當然非常重要,而在規劃各種災害的風險管理過程中,幾個重要原則就必須加以注意。

一、不要忽視損失發生的機會

這幾年台灣地區飽受淹水之苦,以前從不淹水的地區陸續都遭受到了水患侵害,雖然大家在災後都會事後孔明的指出事故成因所在,然而就機率的角度來看,損失的可能性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機率高或低的問題,再加上近年來環境變遷頗巨,任何時間點都有發生各種災害的可能性,以地震而言,雖然以目前的科學水準已經知道五十幾條斷層帶,但是未知的斷層及其他危險因素都可能因地殼的持續變動而受到干擾,因此站在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任何損失的機會隨時都存在,所以千萬不能忽視各種災害風險所帶來的影響。

二、不要承擔無法承擔的損失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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