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險涵蓋土壤液化損害 金管會建議國人可投保【中廣新聞網】

【豐林保險評論】

台灣住宅地震投保率達32.7%,大部分媒體都表示太低,但比起最容易發生大地震的日本跟加州,這個投保率並不算低,不過問題是出在我們這張保單的保障不太足夠,首先,我們這張保單保的是全損才賠,但是要造成全損的機會並不高,從這張保單面市以來十幾年,也就這一次的美濃大地震才出現可以理賠的情況,所以就發生機率來說並不高。

再就保額來說,這張保單最多就賠150萬,加上臨時住宿費用也只不過170萬,而我們一間房子的造價通常都會超過這個數字,所以賠償的金額遠遠不足,還有家裡的家具衣裡等動產並無法理賠,除非自己再加保,不過這張保單至少在承保範圍上除了火災與地震之外還擴大到爆炸、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竊盜等。

前經理盜賣電腦2年 宏碁求償被砍半【中國時報/蕭博文】

【豐林保險評論】

在任何企業營運的過程當中,最令老闆傷心的就是員工的欺騙行為,因為對老闆來說不僅僅是被員工背叛而已,更伴隨著財物上的損失,所以以往企業在錄用員工時都會規定要有正當職業的保證人、店保或舖保,其目的不外乎在萬一員工突生邪念而竊取公司財物時能更有保障。不過現代社會由於思維的改變,比較不容易找到願意幫人作保的親朋好友了,尤其民法規範的人事保證制度有限額與限年的限制,所以企業界為了保障公司的財務安全,以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來處理此類風險的情形愈來愈普遍。

其實在國外沒有保證人的制度下,一般上班族如果工作有需要的話,都會自己去投保保證保險而交給公司,因此這個險種的成本,也就是保險費若由員工來負擔,事實上也相當合理,甚至可以由公司預付年度保費後再從員工的薪資帳中逐月扣除,每月的負擔不大,相信多數員工應該也能接受,尤其損失與保費也息息相關,或許讓員工參與風險分擔,可能也有助於員工間相互監督而降低損率。

多單整合方便做企業保險規劃【文:江朝峰】

一般而言,公司企業在買保險的時候,初期多會因為財產的陸續增加而陸續購買相關的保單,譬如企業每添購一台或一組新的機器設備通常就會投保一張新保單,等公司經營到一個相當的規模之後,這些機器設備可能已累積相當數量,保單也有數十張,每張保單到期日不同,其中有些保單包括火災、颱風洪水、地震等比較廣泛的保障範圍,有些保單卻可能只投保火災的基本保障,另外像保險金額的基礎也可能不太一樣,有些保單採用重置成本基礎有些則可能採用實際現金價值,加上到期日並不一致,特約條款也不盡相同,如果萬一有理賠發生,其間的爭議與糾紛恐怕在所難免。

總而言之,保單數量太多,一方面代表的是保險公司行政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對被保險人而言,保單愈分散,價格談判能力就愈弱。整體而言,將多張同類型的保單整合為一張保單,並將無法整合的保單到期日整合為同一時間點,將非常有便於企業統籌管理、保障完整避免重複與不足、擴大議價能力節約保險成本等優點。因此,已有多張保單則應該整合成大保單,其做法原則上有兩種方式,一種為選定好大保單的起保日,然後將現有保單全部退保一起整合為大保單,另一種方式則為選定某一張保單作為基準,然後在其他保單陸續到期後加保進來該張設為基準點的保單。

第一種方式的實際做法必須先選定一個日期作為統合後的大保單起訖期間,一般而言會選定會計年度如1月1日或7月1日起保,但也有為了跳開承辦單位業務最繁忙的時間而選擇其他日期,甚至以企業創辦日或任何較具意義的日子都是可行,選好起保日之後接著即與現有保險公司洽商新的承保條件與保費,因為保單整合以後,理論上保險公司的出單成本降低所以保費應該有一點空間可以調降,至於承保條件,也會因為保單的整合而必須因為實際風險狀況加以重新評估。 繼續閱讀…

推行15年 賠不到百戶 保險業:屋損4成 地震險就該賠 【中國時報/洪凱音】

【豐林保險評論】

其實目前的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存在著幾個問題,包括必須全損才能理賠、理賠有上限、承保範圍太小等,而不是只有幾趴算是全險的問題,這項保險截至目前為止,投保率已經超過三成,看起來保障的覆蓋率已經不錯了,其係因為向銀行貸款才會來投保這個保險,所以並不是一般民眾的真正投保意願,不過至少已經有三成民眾有了基本的保障,也算是很好的一項政策了,但是這項保險也一直都只有基本的保障而已,如今主管單位願意強力介入並加碼演出,確實是大家的福氣。

基本上能夠支持擴大保障的真正原因,是因為損失率非常好,也就是保費有超收之嫌,如今先拿一部份來擴大承保範圍似乎也是合理的方式,不過從所增加的承保範圍來看,以後應該還有機會再度擴大承保範圍,因為真正的大風險如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災,尚未納入保障,還有不足額保險也還有可能發生,加上動產的賠償也非常有限,如果克服了這些部分,再加上分損也能理賠的話,那就可以變成了居家綜合保險了。

報告稱40%的保險公司擔心谷歌搶飯碗【鉅亨網/李明】

【豐林保險評論】

網路行銷對保險公司來說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趨勢,因為網路行銷絕對是未來的趨勢之一,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如果透過網路買保險還要一家家去比較,那麼根本就失去意義了,因為消費者要投保產險,難道不需要做比較嗎?難道不需要售後服務嗎?所以對保險公司來說,重點應該是在服務上的競爭,效率上的競爭,而不是價格上的競爭,而且一般消費者為了要做比較,他們必須一家一家保險公司去查詢所有資料,然後再來列表比較與選擇,想來可能性不太高,因此網路保險行銷,實在是更需要保險經紀人來協助消費者作比較分析。

另外一個層面,產險業對於產險行銷的態度總是喜歡用打折的概念來處理,包括網路行銷,這給社會大眾非常不好的印象,認為只要是買產險就會打折,其實社會大眾對保險是不太了解也沒時間了解,所以非常需要有人來幫助他們,不管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還是經紀公司的經紀人,都有責任來協助被保險人,而要讓他們提供良好的協助服務的動力,無非就是他們該有的報酬,如果今天產險公司提倡不要任何報酬的服務,想來這些服務當然也會跟著打折,這會嚴重阻礙台灣邁向成熟保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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