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朝峰
新年度的開始時,相信所有企業都有全新的經營策略與計畫,而當這些計畫與策略在執行的時候,勢必影響整個企業的財產配置,譬如說因為經營得法,公司得以快速擴張,所以新的經營據點也會跟著增多,因而新據點當然會帶來新的財產與新的責任的問題,而企業的各種保單通常都是一年一期,雖然有些企業的保險承辦或主管在投保前都會仔細了解公司未來的變化,並在投保時與保險公司討論清楚後,在保單的條款或條件上做相關的約定。
但是事實上,很多新的變動是很難事前預測的,所以企業的各種保單就算在承保期間內已有保障的情況下,最好還能夠定期加以檢視,以獲得更安全完整的保障。至於檢視保單的時間最少應該一季一次,當然如果時間許可的話更密集的保單檢視會更讓保障與實際風險狀況更一致,至於檢查的項目首先必須注意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譬如說假設關於企業本身的產品銷售出去後的產品責任風險,因為風險不高,一直尚未投保,但由於責任意識與社會風氣的轉變,類似產品已有被求償的案例時,就應該立即檢討投保的必要性。
又譬如說以往一直未考慮投保老闆對員工的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但因有新的法令通過而加重企業主的責任,此際就應立即檢討此項風險的管理方法。其次,應該檢查企業有沒有即將新設立的據點,因為一般企業的保單都會條列出承保的地點,不在條列的地點就不在承保範圍,因此如果有即將設立的據點,在保單投保時雖然還不知道,但一季一次的定期檢視時應該就會事先知道,此時就應該做事前規劃,將這些可能新增的據點納入各種保單的承保範圍,譬如說新增了承租的營業據點,應該考慮的保險至少會包括自有資產的財產保險、對來訪客戶或他人的公共意外保險、對房東的法律責任保險等。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