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經營的過程當中,大多數老闆想到的多是如何賺錢,對於可能因而引發的各種責任風險,通常比較疏於管理也不習慣運用保險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其實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牽涉到責任保險的部分相當複雜,在營運方面,如果是因為企業員工的行為或設備的問題而造成顧客或其他人受到損害,就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譬如說經營餐廳的生意,如果因為員工端湯給客人時不小心跌倒,將滾燙的湯汁倒在客人身上造成客人燙傷,此時包括客人的醫療費用與沾污的衣物清理或換新費用,都是公共意外保險理賠的範圍,除了員工行為之外,如果是企業的設施保養維修不當而造成他人受有損害也是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另外任何企業的產品,也可能會因為設計或製造上的瑕疵而造成顧客在使用時受到傷害,譬如汽車在製造時因為煞車零件安裝不當,造成買車的民眾駕車出遊時煞車失靈,發生車禍所造成的損害,該汽車商就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企業販售的商品千百種,固然也有些產品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危險性並不高,但從歷史經驗看來,任何產品都有可能有潛在的風險,包括桌椅家俱、一般電器用品、資訊產品、甚至衣物服飾鞋子,都可以藉由產品責任保險來保障萬一因為產品缺陷所造成的問題。
前述保障企業經營行為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產品瑕疵所引發責任的產品責任保險,都是在保障對企業以外第三人的賠償責任,至於對自己員工的責任,則是企業主常常會疏忽的部分,事實上包括勞基法、勞工安全衛生法、工廠法等法律都會賦予雇主必須妥善照顧員工的責任,這也是雇主責任保險廣義的保障範圍,譬如說如果僱主因為一時疏忽沒有給予員工適當的教育訓練,就令其操作高危險性質的機器,或工作時間過長沒有給予員工充分的休息而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則員工當然可能就僱主的法律責任而提出賠償請求,此部份即為雇主責任的保障範圍。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