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你保/善用車險服務 遇事故免驚【經濟日報/陳怡慈】

除了服務之外,保費規劃也非常重要,目前車體損失險概分為甲式、乙式、以及車對車碰撞損失險,汽車狀況不同就應該選擇不同的投保方式,譬如車子越新、車價越高、保養得越好、高級主管用車,應選擇承保範圍比較廣泛的甲式車體損失險;但如果對車子防護能力比較強,如有車庫、司機,則可以選擇乙式或車碰車,至於使用頻率高或對保險比較依賴的公司車應採用免自負額的方式;相反地,依據企業經驗肇事率低的公司車則可以提高自負額來節省保費,至於車子太過老舊(至少五年以上)、價值不高、加上車子本身性質不太怕刮損(如小貨卡),則不需投保車體損失險。

另外,購買保險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經濟法則,就是保險費的預算有限,所以要有優先順序的概念。而排序的基本原則應也會造成公司損失比較大的情況做為最優先投保的考量。因此在汽車保險的規劃中,發生車子本體的損害,大多是修復的費用,但若發生高額賠償責任的問題,尤其在中小企業,即有可能影響到資金的調度,所以汽車保險的投保順位,責任險一定要保得夠高,才考慮投保竊盜險與車體損失險。

工遭熱油紋身 女大生渾身疤【華視新聞】

所謂僱主責任險就是當受僱員工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受傷或死亡時,將企業對員工依法所需負擔的民事賠償責任轉移由保險公司承擔的一種保險。需要這種保險保障的僱主遍及各行各業包括一般商店、行號、辦公室、工廠、貿易商、報關行、加油站、餐飲業、連鎖店、量販店、超市、幼稚園、補習班等等。這些企業行號在經營的過程中,對於責任上的風險除了公共意外責任險已被廣為接受之外,其實僱主責任保險也非常重要,因為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所保障的是企業對第三人的法律責任,而僱主責任保險則是保障企業對自己員工的法律責任,兩者兼備則法律風險的基本完整性就大致足夠了。

當然企業在投保時,首先必須注意的是僱主責任保險是針對僱主「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予以承保,所以必須先了解所謂的「依法」所可能包括到的法律層面;另外僱主責任保險保障的重點為僱主責任而非員工福利,因此若有保險事故發生時,原則上應由僱主來申請理賠;最後關於團體傷害保險與僱主責任保險常被誤解為可互相取代,其實這兩個險種所要保障的標的基本上並不一樣,因此是相輔相成而不是相互衝突,換句話說企業需要團體保險但也同時需要僱主責任保險的保障。

再保險與企業保險規劃【文:江朝峰】

基本上,由歷史上的經驗可以了解,除了火災之外,企業最需要去管理的風險就是天災了,尤其近年來地球暖化的效應一直在持續發揮當中,表現在天災方面就是一年比一年嚴重,包括地震、颶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洪水、大冰雪等等都與溫度的變化是息息相關,而且彼此也會有一定程度的連鎖反應,因此在不久的未來,應該是會看得到一件比一件巨大的天災,也因此對於可以分散與平衡這些巨災的保險制度,其實也應該要愈來愈受到重視,而這也是真正保險制度的精隨所在。

因為保險是在幫助你移轉你所無法負擔的風險,而不是去解決你可以承擔的風險,所以一家企業若能正面看待企業保險的規劃,去了解其條款結構、規格設計、保險與險種的規劃、甚至其與所可能面臨的風險之間的關係,那麼這家企業必定可以在長久或永久經營過程當中,不需擔心公司遭到巨大風險的破壞。

當然,除此之外,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承擔鉅災的壓力也會愈來愈大,因此對於鉅災風險的經營哲學也相對變得非常重要,例如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世界巨赴巴菲特的事業軸心中,保險曾經佔有非常重要的部位,而且經營得非常成功,此乃由於 巴菲特 先生對於風險的看法常常迥異於一般人。

例如911事件發生後,全球的保險業對於飛航的恐怖主義風險是猶如驚弓之鳥,但是 巴菲特 先生卻認為,當時正值全球各國政府最恐懼恐怖份子的時刻,各種維安措施一定是最高規格,所以此際才是最安全的時候,事後證明當年 巴菲特 先生對了。而且在好幾次巨災橫行的時候, 巴菲特 先生都獨排眾議來承擔風險,這些都是非常特別的看法,不過在2009年的金融危機之後,巴菲特卻要淡出巨災再保的行列,或許是再保險對價不足,也可能是牽涉到系統性的風險,不過至少這證明了巨災風險的可怕與亟需分散的特性。 繼續閱讀…

潭子民宅凌晨火警 7人逃2樓陽台求生【民視新聞】

台灣地區每年要發生超過1700次的火災,其中約一半是住宅火災,而另一半則是商業火災包括工廠、辦公室、商店、旅館、醫院等等,台灣目前消防宣導得宜、防火建材、消防設施也都比以前要來得進步,因此火災發生的次數有逐年減少的趨勢。我國的住宅保險稱之為住宅火災地震基本保險,截至目前為止,投保率已經超過三成,看起來保障的覆蓋率已經不錯了,其係因為向銀行貸款才會來投保這個保險,所以並不是一般民眾的真正投保意願。

不過至少已經有三成民眾有了基本的保障,也算是很好的一項政策了,但是這項保險也一直都只有基本的保障而已,如果能夠因為損失率非常好而擴大基本保障,似乎也是合理的方式,期待以後應該還有機會擴大真正的大風險的保障,如地震、颱風、洪水等天災,還有不足額保險也還有可能發生,加上動產的賠償也非常有限,如果克服了這些部分,那就可以變成了居家綜合保險了,而一般民眾也可以比較安心了。

金管會協助推動農業保險,核准參數型農業保險商品【保險局公告】

農業保險對任何一個國家的農民都有很重大的意義,以台灣來說,十幾年前發生了豬隻的口蹄疫事件,造成了豬農重大的損失,當時如果每一位豬農都有投保農業保險之中的家畜保險,則損失即可由保險人來賠付,豬農的損失可以彌補,政府也不用煩惱救濟的事。目前豬隻死亡保險的承保範圍包括因疾病、難產、雷殛、溺水、火燒、車禍及摔跌致死或依法撲殺等保險事故之賠償,所以2011年澎湖爆發口蹄疫之後,至少豬農如果有投保家畜保險則至少可以獲得基本保障。

民國86年口蹄疫事件,造成國內豬隻價格的暴跌,豬農同時面臨豬隻的死亡與豬肉價格下跌的風險,而目前我國的家畜保險只有包括死亡保險與運輸保險兩種,雖然可以彌補豬隻疾病或意外死亡的風險,但是對於家畜、飼料價格及重大疾病所造成的收益風險,就沒有在目前的家畜保險中。所謂農業保險除了家畜以外的家禽、養殖業、農產品等也都可以納入農業保險的範圍,台灣地區主管機關現在非常重視農業保險機制而積極在推廣,應該可以成為真正保障農民的政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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