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安排建議書(Insurance Arrangement Proposal)【文:江朝峰】

保險安排建議書(Insurance Arrangement Proposal)可概分為兩類:一是針對尚未安排過保險的企業,依其特性安排適合該企業的險種及條款,另一則是為已有保險但未臻完善的企業,列舉其現有保險的缺點,並介紹改進之法。

無論針對原有保險的缺失或做全套的保險規劃,保險安排建議書的撰寫至少都應注意下列四個一般性問題(Four Gaps Problem):

 

 (一)金額問題(Amount Gap)

財產保險可概分為火災保險、運輸保險、汽車保險及意外保險四大類。其中火災保險的理賠採分攤基礎,因此常產生不足額保險的問題。為防止不足額保險現象的產生,資產價額常須經過審慎評估後始得決定,同時再配合部分特約條款的輔助,方能使不足額保險發生的情形降至最低。另外亦應視企業的需求而選擇實際現金價值(Actual Cash Value)或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作為釐訂保險金額的基礎。運輸保險中一般企業大多僅用得到貨物運輸保險,該保險屬定值保險,基本上僅須注意發票金額及加計成數是否正確即可。而汽車保險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因係統一採用重置價格表與固定比率折舊,所以沒有該問題的顧慮。意外保險與汽車責任保險則必須注意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Limit of Liability)是否足夠,且須因應社會環境的變遷隨時加以調整。另外工程保險則常因追加預算而必須調整保額。

(二)範圍問題(Coverage Gap)

財產保險規範承保範圍的方式,可分為列舉式及全益式兩種。企業應依實際需要,在成本效益原則下選擇適當的承保範圍,譬如股票上市公司應考慮營業中斷保險;有產品設計錯誤之虞的企業,應在產品責任保險中明定該項承保範圍;營業性質包括至客戶處所服務的企業,則不能僅購買公共意外責任險。諸如此類,在承保範圍的安排上若不能針對客戶特性而安排,遲早會因承保範圍不適宜而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 繼續閱讀…

意外險 職場新鮮人必備【經濟日報/陳怡慈】

【豐林保險評論】

傷害險(意外險)這塊市場在經過產險業的洗禮之後,目前幾乎可以稱之為相對成熟的市場了,而且保單的內容富饒變化,因此除了意外死殘之外,對特定的意外事故因為其發生的機率比較低,所以早就有加倍给付的設計,甚至某些特定事故(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都可能達到10倍的给付了。

不過以上是針對一般人士的意外險,至於對特別領域的意外險則少有保險公司有興趣,例如特殊職業的人士包括空中飛的、海上跑的、特殊活動等,想投保都還很難找到願意承保的保險公司;另外譬如年紀特大的老人,大概也買不到保單:還有想一次買高額一點的有錢人也可能找不到保險來適合資產管理的需求,當然目前只有極少數保險公司可以提供這些另類的保障,這也應了一句話:愈需要保險的人愈難買到保險。

投保颱風洪水險 5大要點報你知 【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

【豐林保險評論】

颱風是赤道以北,國際換日線以西亞洲太平洋國家對熱帶氣旋的一個稱呼。按世界氣象組織定義,熱帶氣旋中心持續風速達到12級(即64節或以上、每秒32.7米或以上,又或者每小時118公里或以上)稱為颶風(Hurricane)。據美國海軍的聯合颱風警報中心統計,1959年至2004年間西太平洋及南海海域的颱風發生的個數與月份,平均每年有26.5個颱風生成,出現最多颱風的月份是8月,其次是7月和9月。科學家曾估算,一個中等強度的颱風所釋放的能量相當於上百個氫彈、或10億噸黃色炸藥所釋放能量的總和。

據統計,從1947年至1980年全球10種主要自然災害中,由颱風造成的死亡人數為49.9萬人,佔全球自然災害死亡總人數的41%,比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數(45萬人)還多。洪水一般會給人類帶來災難,稱為洪災,洪災也稱水災或氾濫,是由洪水引發的一種自然災害,指河流、湖泊、海洋所含的水體上漲,超過常規水位的水流現象。洪水常威脅沿河、湖濱、近海地區的安全,甚至造成淹沒災害。當一個地方被河水、海水或雨水淹蓋時,這個地方就是遇上了洪災。

開店買保險 記住三原則【文:江朝峰】

創業在近來蔚為風潮,開店一時間變成許多年輕人的夢想,當辛苦累積多年儲蓄後,三五好友為了共同理想而合資開店,雖然辛苦但是只要看到經營的成果逐步實現,所有汗水都會化成喜悅的甘泉,當然,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挫折絕對是非常的多,甚至有些問題的發生會輕易的扼殺小小事業的生機,包括一些沒有預料到的意外事故(譬如火災),它會瞬間毀了多年的努力,對於這些意外事故其實只要平常有一點風險管理的常識來做事前的預防,或者透過保險的方式來做事後財物損失的彌補就可以獲得解決,但是如果因為一時疏忽沒有注意以至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這是最令人無法接受的創業失敗典型,由此可見保險制度中損害預防與保險補償的功能對小事業尤其重要。

一、確定要去投保

近年來因為保險的重要性漸為大眾所了解,所以台灣地區五十幾萬家批發、零售、餐飲類的商店中已經有近十七萬家購買了火災保險,至於尚未投保的三十幾萬家行號店舖則當然仍處於沒有保障的情況,一般而言如果沒有投保,理論上就必須有一筆準備金來應付萬一火災發生所造成的損失,才有東山再起的機會,但是事實上店家的經營者都是小本創業居多,要預留一筆數目龐大的準備金談何容易,因此利用保險的分散風險特性是最為經濟而有效的處理方式,尤其保險費的計算大概是投保金額的千分之一或二左右,其實就是意味保障的成本非常的低,是最值得考慮的移轉風險的方式。

 二、確定向誰投保

現代人在買壽險時大概都會評量一下壽險業務員的專業與服務才來做決定,但是投保產險的時候則比較草率,包括投保汽車或住宅保險通常不只承保內容不清楚,連誰是服務的保險業務員也不知道,不過如果是在經營自己的店家,由於保險規劃的好壞差很多,所以最好能選擇一位好的業務員來服務,因為除了投保時要注意保了什麼財產、保了多少額度之外,萬一有理賠時也可以有人來協助善後處理,如此一來才能免除因為不了解保險內容而帶來的困擾。 繼續閱讀…

住宅噴水滅火管爆裂 保險公司拒賠【大紀元/季薇】

【豐林保險評論】

在台灣因為冬天沒那麼冷,所以不會有水管內有水而凍裂的事情,而自動灑水系統如果沒有在運作的狀態,那麼該系統就沒有作用了,而保險公司在接受核保的時候其實就處在一個矛盾的狀態,冬天關掉水管內的水,這個系統是沒有作用的,而夏天或有人在時再打開,那如果剛離開時關掉水源時發生了火災,自動灑水器無法運作,這個損失保險公司是賠還是不賠?

台灣以前就發生過這樣的案例,保險公司同意客戶降低保費的要求,但前提是這家工廠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而且必須隨時處於運作當中,否則不予理賠,結果有一年過年前該自動灑水系統故障了,卻沒人通知保險公司,結果發生大火損失了一億多的財產,因為案發時該系統果然沒有運作,保險公司也當然拒賠了,回過頭來看這個案例,條款上如果講得非常清楚,恐怕這對夫婦難以獲得理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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