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投保 9成集中車險【工商時報/黃惠聆】

【豐林保險評論】

網路行銷具高效率,且因為省去人力媒介,保費可能會更便宜,也更具個人隱私。但在許多國家推動線上投保同時,台灣也開始允許部分簡單的險種可以上線。其實雲端世代民眾不再具有高忠誠度,在網路新通路加入後,預估未來1年,全球保險市場將有4000億美元保費、約12兆台幣,有可能會因通路改變而轉手。

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曾經公布,全球保戶有2/3考慮透過保險公司以外的通路買保險,且有23%的受訪民眾說,會考慮上網買保險。現在初期上線保戶多投保車險也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產險公司本來就不擅長做行銷,也沒有通路優勢,所以目前正在考慮中的保經代網路行銷可能才是保險電子商務未來大發展的契機。

理賠延遲給付 利息恐倍增【經濟日報/吳靜君】

【豐林保險評論】

保險的爭議案件通常會採用和解,和解對於兩造雙方是比較有利的,而保險理賠金的延遲給付,在保險法原本就訂有年息10%的法條,就目前市場利率水準來說,已經算是很高了,從10%增至20%,的確可能讓保險業評估是否採取司法訴訟時,態度會更為謹慎,而且對保戶較為有利,但對於有保險犯罪意圖的人是否會利用這一項規定來威嚇保險公司則就必須進一步來研究了。   

至於賠償的速度,一向都還算是快速,規定十個工作天也還算是合理,執行上應該沒有很大的困難,所有的險種包括汽車任意險、火險、商業責任險、犯罪保險等等,要在文件齊全後15天理賠,原則上也不是問題,問題是在所謂文件齊全的定義有爭議,如果被保險人認為文件已經齊全,但是保險公司卻認為文件尚未齊全,理賠糾紛就在所難免了。

八仙條款! 辦室外活動 須強制投保【中國時報/張潼】

【豐林保險評論】

近年來公共意外保險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保險之一了,除了一些包括八大行業、部份特殊或一定面積以上的一些公共場所,已經被明文規定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外,一些沒有被強制投保的公司行號、企業社團、公共場所或者一些活動,多會考慮規劃公共意外保險,但是每次發生重大公共安全意外,媒體、政府、業者、保險業就又會吵上一陣子,雖然檢討了半天之後多少還是會有一些改善。

像多年前發生了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事件,保單原在必須被保險人疏忽或設備欠當才能理賠的規定,為免釐清責任曠日費時,已將疏忽或欠當的字眼刪除,來擴大保障無辜受害人的原意,但整體而言在強制投保公共意外保險的規定上,仍有許多值得討論與改善之處,以2011年台中阿拉夜店大火事件來看,其中就有多項值得大家進一步分析與檢討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險金額嚴重不足的部分。現在看似保額提高了,不過如果八仙案再來一次,保額夠嗎?尤其是這只是台北市的規定而已!

就是要刮 400輛轎車成花臉【NOWnews/社會中心】

【豐林保險評論】

汽車車體被刮損又叫做不明車損,其實就是汽車的車體損失險甲式和乙式的保險內容最主要的差別,也就是說如果今天車子被人惡意破壞,甲式有賠而乙式沒有賠,車體損失保險(甲式)係承保被保險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等事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

而車體損失保險(乙式)的保險範圍只承保被保險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等事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其差別就是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或稱不明車損,其保險費約為甲式之55%,是屬於列舉式的承保範圍,而一般民眾投保甲式的比率非常低,所以通常遇到此類的損失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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